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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毕业生失业将预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8:36 南京晨报

  晨报讯为进一步促进新生劳动力实现就业,南京市政府昨日下发了促进新生劳动力就业工作实施细则,全市将建立新生劳动力就业与失业预测预警机制,对全市新生劳动力就业与失业状况进行分析评估。

  据悉,凡落实用人单位的南京市户籍大、中专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或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到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未落实接收单
位的南京市户籍大、中专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书等证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领取《就业登记证》。进入劳动年龄段的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后未能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的,以及其他各类新生劳动力未能及时就业的,到户籍所在街道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登记证》。

  另外,该市户籍从未就业的各类新生劳动力,可持《就业登记证》参加“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培训,或参加区、县定点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资格培训。原十区非城镇户籍新生劳动力以及原五县新生劳动力,参加职业资格等级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南京市政府一次性定额补助。凡参加劳动保障、人事部门开展的创业培训、自主创业或家庭型创业成功的南京市户籍新生劳动力,可享受现有的创业培训补贴。

  今后,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等部门将建立预测预警制度。人事、教育部门每年10月前将大中专毕业生、初、高中及职高毕业生等生源的基本信息以数据库形式抄送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每年12月31日前将当年仍未实现就业的新生劳动力信息抄送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按季将毕业生就业登记信息、就业录用信息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劳动保障部门应建立全市就业与失业预测预警机制,对全市新生劳动力就业与失业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并适时发布。

  作者:端木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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