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神舟六号载人航天专题 > 正文

六神牌花露水使神六避免被人抢注为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8:49 沈阳今报

  赵志疆

  “神六”发射在即,南京华夏商标事务所张磊所长称,一直有人要注册“神六”商标,不过他们无一例外地均被拒绝:一是“神六”与已有的“六神”商标存在名称上的近似,不符合商标方面法律法规规定;另外则与“社会不良影响”有关。(10月11日《扬子晚报》)

  看到这条新闻,笔者不禁联想起几个月前刚刚发生过的一幕:

  今年3月,长沙市民王志坚拿到了“神舟五号开拓者”(简称神五)第12类(婴儿车等)商标注册证,成为湖南省第一个正式抢注“神五”商标成功的人(2005年4月5日《珠江晚报》)。

  无论“神五”

商标还是“神六”商标,其“社会不良影响”都是大致相当的。为什么“神五”商标畅通无阻,而“神六”商标却胎死腹中了呢?仅从这一点来看,“社会不良影响”显然并不足以彻底击退“神六”商标的抢注者,真正起着决定性因素的却是另外一个耳熟能详的日化品牌———“六神”。

  “六神”挽救了“神六”,花露水竟然捍卫了航天器的尊严。这看起来颇有喜剧色彩的一幕,却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人的心情轻松的起来,因为这样的一幕原本就不应该出现。商标法的实施旨在促使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而绝大部分抢注者并不是为了经营商品,只是为了买卖商标从中牟利,大量实无所指的“空壳商标”的出现,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是对商标注册资源的极大浪费,理应予以叫停。

  由于有了“六神”花露水的“庇护”,“神六”终于得以摆脱了被人抢注的厄运,但是接下来的“神七”、“神八”呢?

  相关专题:神舟六号载人航天 

  手机上新浪随时了解神六进展 短信看世界与航天员一起翱翔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