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赛罕区为农村居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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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6:04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九梅)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赛罕区根据《呼和浩特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要求成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从7月中旬开始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并对该区农村应享受低保的1620人名单张榜公布,经过严格审核后,自筹75万元资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据了解,工作人员深入太平庄乡敬老院及部分五保户家中,为部分农村困难居民送去了存有应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存折。截至目前,已发放238户、280人,发放资金达8.5万元。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