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低保家庭可获取暖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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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8:19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记者 一朴)“11月1日就要发放取暖补贴了,我们想知道它的发放范围都有哪些?有一些特殊情况该怎么办?”本报10月29日刊登了《呼市低保家庭取暖补贴11月1日发放》一文后,许多读者致电询问此事。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低保办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取暖补贴代金券发放的范围是2005年10月底市四区楼房户城市低保家庭。按居住面积60平米所需取暖费为标准,60%由政府
取暖煤炭补贴发放的范围是:2005年10月底市四区平房户城市低保家庭。按每户1.5吨原煤的市场现行煤炭价为标准,加发到低保户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存折,现金补贴。 还有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一)因租住他人楼户,借住父母亲友住户造成房屋产权证与低保对象姓名不符的,凭租房协议以及亲友借住相关证明材料,在发放表上登记、标明,予以发放;(二)因其他原因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低保对象家庭,可凭社区居委会证明,以及物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未办房产证的原因及住房面积)予以发放;(三)居住简易楼房或有特殊原因无法得到供暖的楼房低保对象家庭,按平房户予以补贴;(四)共同居住一套住房但在不同办事处或同一办事处分户领取的低保对象家庭只享受一份取暖补贴;(五)居住在社会福利机构的低保对象不享受取暖补贴;(六)属于铁路系统供热的低保家庭,凭上年实际交纳取暖费的发票,按铁路实际收取的取暖费标准予以取暖补贴;(七)已经交纳取暖费的低保家庭,凭交费发票领取代金券后,交供暖单位,退回取暖费。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