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暂未实施禽类“挂牌经营”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2:5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强调,全国大中城市、边境地区、发生过疫情的地区、养殖大省四类区域必须建立健全禽类产品“挂牌经营”制度。昨天,记者从苏州工商部门及批发、零售市场了解到,目前苏州尚未实施该项制度,市场禽类产品依旧走正常检疫程序。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在针对禽流感问题发布的通知中指出,工商机关要对这四类区域的禽类市场交易活动全过程实施严密监管。其具体内容包括,各级工商机关要及时制定和
昨天,记者在苏州各大市场看到,绝大多数禽类产品经销摊位前并没有悬挂任何单证,经营者都表示,他们没听说要“挂牌经营”。只有水乡生态草鸡专摊前悬挂着一叠“动物产地检疫证明”,经营者称,该公司早已自行实施了挂牌制度,虽然该品牌每天限供500羽产品,但不管入市量多少,每个市场专摊前都要悬挂当天禽类产品的相关证明。 与此同时,对于禽类产品批发环节的情况,苏州南环桥批发市场有关人员表示,近来该批发市场禽类产品日交易量在3.5万羽,数量和价格都比较正常,但是对于“挂牌经营”制度他们尚不知悉。该批发市场有苏州市畜牧兽医站专门设立的驻场卫生检查站,检疫人员每天都会按规定对进场的禽类产品进行产地检疫证和运输车辆消毒证的检查,同时还会对异常禽类产品进行复检,并为通过检查的禽类产品发放检疫合格证明。到目前为止,该市场的禽类产品还是走这些正常的检疫程序。 对此,工商部门有关人员表示,目前有关部门尚未接到禽类产品“挂牌经营”制度的实施通知,所以该制度还没在苏州市场施行,而对于具体何时实施,目前尚不明确。小鹤 相关专题:2005禽流感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