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不接受台“新闻局”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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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5:43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本报讯针对台湾“新闻局”施以100万元新台币的行政处罚,台湾TVBS电视台9日表示不能接受。TVBS发表声明指出,他们尊重并配合“依法”行政,但是,任何“违法”行政所作处分都不能接受,将“依法”采取救济途径。 而丁懋时、张京育、邵玉铭等多位已经退休的“新闻局长”9日发起“每人10元”运动声援TVBS,表示愿意为TVBS凑出100万元。
(平踪)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5年11月11日第三版) 相关专题:TVBS揭露扁当局腐败案遭打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