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通报当前社会治安形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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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12:11 中国网 | |||||||||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副主任陆红燕主持发布会 11月17日上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大家通报了情况。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今天发布会主要是向大家通报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并针对当前刑事犯罪规律、特点,
进入第三季度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开门大接访”工作,广大公安民警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严格公正执法,主动提供服务,执法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期间,全国公安机关以确保国庆56周年安全为目标,以命案侦破,集中打击“两抢一盗”、赌博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为突破口,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不断加强社会治安基础防范工作,极大地压缩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刑事案件立案数稳中有降,社会治安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对于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特别是第三季度社会治安形势的特点,概括为“四高、四降,总体平稳”。 “四高”: 一是接警量增高。第三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接警1742万起,同比上升20.7%;110接警1020.7万起,同比上升18.2%。从1至9月份看,公安机关接警量也呈增高趋势。1至9月,全国公安机关接报警4780.1万起,同比上升20.1%,全国日平均接警数量达17万起;110接报警2809万起,同比上升20.5%。从这个数字可以看出,群众报警意识增强,遇到不法侵害、危难救助能够很快报警,同时也说明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执法力度和警务活动的密度增强。此外,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救危解难,做了大量社会救助和服务性工作,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信任程度明显增强。据统计,1至9月,全国公安机关接报公民求助501.6万起,同比增加58.4万起,上升13.2%。另据统计,1至9月,各级公安机关通过接处警,共救助群众202.4万人次,同比增加26.5万人次,上升15.1%。 二是破案率增高。第三季度,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各类刑事案件59.3万起,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从1至9月份看,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破案率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破获各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4.6万起,破案率为59.7%,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比如,杀人案件破案率为84.9%,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抢劫案件破案率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抢夺案件破案率同比提高4.4个百分点。刑事案件破案数上升、破案率提高,主要是由于各地公安机关在开展“命案侦破”、打击“两抢一盗”和禁毒人民战争等专项行动中,精心组织,锐意攻坚,使侦查破案工作取得了实效。 三是治安案件查处力度提高。第三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发现受理治安案件205.1万起,同比上升15.9个百分点,查处治安案件175.9万起,同比上升23.5个百分点。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力度,查处了一大批治安违法案件。据统计,今年1至9月,公安机关共发现受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案件543.4万起,同比增加74.1万起,上升15.8个百分点;查处各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案件460.5万起,同比增加88.1万起,上升23.6个百分点,治安民警人均查处案件6.6起。其中,查处的偷窃少量财物和殴打他人等多发性治安违法案件明显增多,共查处149.9万起,占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案件总量的32.5%,同比增加46.2万起,上升44.6个百分点。治安案件查处数量的增大,也有“开门大接访”中对既往案件受理查处的因素。 四是执法质量提高。公安机关通过开展“岗位大练兵”,积极贯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在提高执法质量上下功夫。今年1至9月,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和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三种刑事强制措施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同比分别上升11.1%、14.4%、7.6%。全国公安机关依法移送起诉人数同比上升10.1个百分点。 “四降”: 一是几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下降。第三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125.1万起,与去年同比持平。在全部刑事案件中,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杀人、爆炸、放火、强奸等几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在严厉打击下明显下降,分别下降17.7、11.2、22.6、5.2个百分点。有效减轻了因重大犯罪活动给广大群众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今年1至9月,全国因严重暴力犯罪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6个百分点,直接财产损失同比下降25.3个百分点。 二是“两抢一盗”等多发性案件下降。第三季度,侵财犯罪案件在立案总数中仍占较大比例,共立侵财犯罪案件106.4万起,约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5%。其中,立抢夺案6.5万起,同比下降8.6个百分点;立抢劫案8.9万起,同比下降0.7百分点;立盗窃案83.3万起,与去年同期持平。 三是交通事故下降。第三季度,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5万起,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死亡人数2.5万人,同比下降10.4个百分点;受伤人数12.3万人,同比下降9.2个百分点;直接经济损失4.9亿元,同比下降9.8个百分点。 四是火灾数量、损失下降。第三季度,全国共发生火灾4.2万起,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死亡人数256人,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受伤人数504人,同比下降35.2个百分点;直接财产损失2.6亿元,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 “总体平稳”: 总的看,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大力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积极服务人民群众,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保持了社会治安大局的总体平稳。 但是应当看到,当前社会治安局势的稳定,是在持续不断的严打高压状态下实现的,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果稍有松懈,治安问题就会反弹。当前是违法犯罪的活跃期,并具备以下几个不容忽视的动向特点: 一是发案区域、犯罪场所不断由农村向城镇、由居民住宅向公共场所转移。今年1至9月,我国城镇及周边地区的严重暴力犯罪占67.6%,并且向金融、娱乐场所、工业企业、大专院校、宾馆饭店等防范难度较大的公共活动场所转移,在居民住宅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下降7.1%的同时,上述单位、场所同比上升12.6%、10.2%、3.6%、2.6%、2.5%。 二是流动人口中的犯罪人员增多,从事几种严重暴力犯罪的人数同比上升10.8个百分点,占整个严重暴力犯罪人员总数的34.9%。 三是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突出。今年1至9月,抓获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占总数的17.1%,同比上升10.8个百分点。 当前,已经进入年终岁尾,发案规律表明,第四季度历来是刑事案件、火灾及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必须在坚持打击的同时,从专门机关和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两个方面做好防范工作。 从公安机关打击防范上看,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重点: 一是坚持严打方针,大力加强侦查破案,进一步加大对严重侵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推进命案侦破和禁毒人民战争,继续做好治理手机违法短信息等专项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1月1日,公安部、信息产业部、银监会三部委联合部署治理手机违法短信息工作以来,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11月15日,全国公安机关共受理案件4.6万余起,经甄别属违法短信息的有3.6万余条。目前,已对5021部手机停止通信服务,冻结银行账户50个。北京、上海、福建等地公安机关破获了一批影响较大的利用手机短信进行诈骗、组织卖淫的刑事案件。从受理案件的地区看,上海、广东、北京、江苏、福建、四川、天津、浙江等省市的报案数量较大,这一方面反映出这些地区群众受手机违法短信息之害较重,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这些地区群众法制观念和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意识较强;从手机违法短信的类别看,假冒银行或银联名义进行诈骗或敲诈勒索的占手机违法短信总数的43%,公安机关将把其作为下一步治理工作的重点。 二是加强社会治安防范控制和管理,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对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和网吧强化管理,坚决查禁社会丑恶现象,为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创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社会生活环境。 三是针对犯罪侵害特点,加强社会面及重点部位的防范控制。以警情指导警务,加大警力投入和部署,把更多的警力部署在高发案时段、高发案地区和高发案部位,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监察和指导力度,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四是深入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严防发生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消防、交通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重点危险路段的管理控制,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最近,11月14日,山西省沁源县发生载重卡车碾压致死21名中学师生,致伤16名学生的特大交通事故,11月15日贵州省威宁县一台中巴车在黑石镇附近翻车,死亡17人,伤3人。 从加强社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防范上看,主要应加强对侵财犯罪和对灾害事故的防范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有针对性地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针对冬季昼短夜长的特点,人们上下班及外出活动应避免在偏僻路段行走,防止不法侵害的发生。同时,年终岁尾,犯罪分子具有较强的“捞一把”心理,“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将会增多,从第三季度发案情况看,犯罪分子侵害金融部门、单位的案件有所抬头。因此,银行金融系统、商业销售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部门、经营摊点摊位等资金往来数额较大的重点部门和部位,要预先加强防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及时堵塞漏洞,有效防范恶性盗抢案件的发生。实践证明对于违法犯罪,只要通过积极的预防,就可以把侵害降低到最小限度,这种预防一是主动出击,接警出警迅速,很快破案,加大作案风险,震慑犯罪分子不敢作案;二是设置障碍,采用人防、技防措施,“扎好篱笆”不给犯罪分子提供作案条件;三是观念预防,提高每个公民的自我防侵害意识,因为不少案件是缘于被害人麻痹大意、丧失警惕,或不了解犯罪的侵害手段,给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比如两抢案件中乘摩托或其他交通工具抢夺钱财后飞快逃跑被称为飞车抢夺的,经调查,在银行储蓄所附近的作案时间为上午8:30~10:00取款高峰;在路面上则在11:00~13:00下班后有人习惯将包放在车框中,套在脖子上、手腕上;发案区域:方便作案,便于逃跑的主次干道。工具:摩托,一般为功率大,性能好的摩托,无牌照、两牌重叠,或后牌卷起、在牌上蒙灰或用胶布改号。人员:提款高峰在银行储蓄所东张西望、不取款只注意取款人的,一般手持通讯工具;街面上骑摩托车逗留,发现被侵害目标缓慢尾随的青年人。对此,民警、保安要注意识别,公民更要提高警惕和防范意识。此外,进入冬季,风干物燥,容易引发火灾,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防火工作任务比较重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强检查监督,及时查找和消除火灾隐患。有关商业部门和大型人员活动密集场所要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保证消防通道和人员出口的畅通,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等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