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慈善协会称救助对象项目要二次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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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2:0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郭鲲) 昨天,记者从北京慈善协会宣布,该协会建立救助对象和救助项目二次公示制度。第一次公示是指向社区公示受救助人的情况,接受社区内居民的监督。第二次公示则是善款发放后,慈善协会对每个项目的具体操作情况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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