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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公车改革到来 公车私用问题成核心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0:39 人民政协报

  新一轮公车改革能坚持多久?

  本报记者 路强

  公车改革步履缓慢本月以来,有三则公车改革的新闻引人关注:11月8日,新华社发布消息: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元慎在重庆表示,目前已开始了公务用车
改革的试点,我国公务用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自下而上,改革到厅局级领导干部,厅局级及以下的干部将可能取消专用公务车。

  两天后,北京市平谷区公务用车改革试点———夏各庄镇,举行公车拍卖大会,在北京市率先推行公车改革。改革后,处级以下干部全部取消配车,辅之以相应级别的公车补贴。据介绍,夏各庄镇在原有10辆公务用车的基础上,除保留镇党委书记、镇长公务用车和保留两辆面包车用于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外,其他6辆车进行了公开拍卖,共拍得54万元。

  11月15日,《扬子晚报》刊登消息,江苏省首开公车改革先河———省级机关公务车实行定额管理。其具体内容是:省级干部、省级离退休干部小汽车的配备和使用,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执行;厅级以下(含厅级)干部不配专车。省级党政机关部委办厅局(不含二级局)现任正职领导干部,可相对固定用车,其他厅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离退休干部由机关按规定提供用车。

  这一系列的举动似乎都在昭示新一轮公车改革的到来。

  公车改革的目的是取消特权,防治腐败,这原本是符合公众愿望,并且应该得到公众的肯定的,但是记者了解到的情况却并非如此,对于此番公车改革是否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人们大多持否定态度,或表示前景不容乐观。

  1998年9月,国家体改委制定《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后,各地的公车改革陆续展开。浙江、江苏、湖南、重庆等省市都进行过试点,有的地方把公车拍卖,有的地方把公车组建出租车队进行市场运营;并对公务员用车实行货币化补贴,补贴标准各地不一,有的每年补贴2400元到3000元,有的每月补

  贴300元到2000元。目前,已有上海、浙江、广东、江苏、湖北、江西、黑龙江、辽宁等14个省(区、市)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宗教局等4个中央国家机关进行了公车改革试点。

  在过去的7年多时间里,公车改革试点非但没有取得令人鼓舞的成绩,相反还出现公车数量和耗费的资金不降反增的现象。有数据表明,目前各地政府采购汽车的数量,每年都以超过20%的速度递增。2004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达2200亿元,其中汽车采购额高达500亿元。

  “公车改革并没有取得实际性进展,推进很困难。”对于此前的公车改革进程,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文史馆副馆长刘同心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评价。

  公车改革势在必行肖波(化名)是一位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政府和事业单位司机用单位发的油票折算成钱款,少加油多开票的现象,在加油站非常普遍。“这只是小钱,他们通过修车拿的钱更多。”肖波揭露的情况显然只是公车腐败的冰山一角。

  公车改革势在必行!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全国政协委员们不断发出同样的呼声。

  对于公车制度的弊端,致公党中央今年“两会”期间提交的《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提案》中有着详细的阐述:公车高昂的费用,造成财政负担沉重。资料表明:“八五”计划期间,全国公车耗资720亿元,年平均递增27%,远远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上世纪90年代末,全国有公车35O万辆,含司勤人员在内年均耗用3000多亿元人民币,全国平均每人负担20元,已大大超过年度国防开支,成为财政不堪重负的包袱和增加政府行政成本的一个“大漏斗”。以中央国家机关为例,根据近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资料情况看: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汽车数量为(不含个别单位及直属机构自行采购)近6000辆,采购金额近10亿元,一些经济欠发达地方公车消费已占财政收入比重10%左右,占财政支出的6%-12%之间,再加上现有汽车的耗用,对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资源紧缺的国家来说,实在不是一个小数。

  与耗资巨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车使用效率的低下。从经济合理性角度来看,现行的公务车配车方式投入产出比很低,有关测算资料表明:社会轿车每万公里运营成本为8215.4元,党政机关则高达5万多元,公务车每公里实际运营成本是同类型出租车的6倍多,而每辆出租车的工作效率为公车的5倍,但是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3.5%。公务用车效率低,浪费大的弊端于此可见。

  公车私用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广大群众对此更是怨声载道,还把公车使用情况总结为三个三分之一: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及其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此外,包括公车的保险、维修、加油等事项极易滋生腐败。

  为了对公车消费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甘肃省政协委员、甘肃省民建副秘书长贾光明在当地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截至2004年末,甘肃省共有公车2.48万辆,车辆购置费用高达43.2亿元,相当于10年前全省的财政收入。年折旧、年养车费两项总和,占2003年甘肃省大口径财政收入的7.7%,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5.5%。这一庞大开支数额惊人,其中的浪费与漏洞更是令人咋舌,而这些公车的使用效率只是市场运营车辆的1/10。

  公车改革触动了谁的权益今年年初,甘肃省政协委员贾光明因一份提案受恐吓的消息,在全国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民建甘肃省委员会正是在贾光明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改革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实行货币包干,减少财政负担,杜绝车辆腐败”为主要内容的《关于加快推行公务用车改革》的提案。为此,贾光明接到了不下20个谩骂和指责的电话,“你是在维护官僚的利益。车改了,当官的有了车贴,我们司机怎么办,去喝西北风?”更有司机扬言要砸他家玻璃,贾光明的私家车车胎被人扎破。

  能刺到某些人的痛处,说明贾光明做了一个有力的调查,民建甘肃省委员会提了一份好提案。但是我们同样应该思考一个问题,公车改革触动了谁的权益?

  截至目前,各省市和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公车改革的做法主要有三种:一、取消公务用车,发放交通费用补贴。补贴发放既有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公务人员自行支配的;也有费用由单位集中管理,个人在限额内凭票报销费用,超支不补,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或按一定比例奖励个人的;还有发放部分现金,其余由单位集中调剂使用。二、取消各部门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政府组建公车出租公司,按企业模式运营管理,向公务人员按职务、级别和工作需要发放公车券,超额自负。三、保留各单位现有公务车,待车辆使用报废后不再换购

新车,逐步取消公务用车。由政府引导,成立专门的出租汽车公司,以保障政府部门的公务用车需要。

  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在对公车进行拍卖后,按照职务和工作需要发放了相应的交通补贴。夏各庄镇政府宣传部部长孙浩说,该镇在推行公车改革前进行了十分慎重的考虑,对镇内所有60名机关干部进行了民意摸底调查,结果显示,只有一人明确表示反对,两人基本同意,其余干部全部非常赞同车改。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公车改革并没有真正影响到领导干部的既得利益,而是损害了司机群体的某些特权,并且还砸掉了不少人的铁饭碗。

  是改革,还是变相加薪夏各庄镇在公车改革后发放的交通补贴共分为5个档次,实职副处长每人每月1500元;助理调研员每人每月1000元;科长800元;副科长500元;科员300元。“原来小汽车只有少数人经常使用,是一种待遇;现在发补贴却人人有份,成了一种福利,公车改革怎么成了变相涨工资?”有网友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

  江苏提出“厅以下(含厅级)干部不配专车”,但是保留了“可相对固定用车”和“保证工作用车”。这同样遭到网友们的强烈质疑。“只规定不配备专车,其实并不影响厅长、副厅长用车。比如说,厅长以前用的是

奥迪A6,公车改革后他还是用
奥迪A6
,不一样的地方有两点:第一、车实际上依然归厅长使用,只是不明文规定这车是配备给厅长使用的。第二、厅长每个月可以多领3500元的车贴。”

  还有网友担心公车改革会造成新的腐败,“公车拍卖以后官员们如何出行呢?很可能一些官员会让其下属企业派车去接他们,而下属企业根本不敢怠慢,一些企业说不定还会专门腾出车辆,用于接送官员。这样一来,官员们钱照拿,车照坐,两头得利。只不过买单者由财政变成了企业,一种腐败行为也就变成了另一种新的腐败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监察厅副厅长孙继业认为,造成目前混乱局面的原因,是缺乏全国统一的指导意见,目前各地改革方案不一,有的变相增加福利,导致改革变味走样。究其根本,是现在的公车改革是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自己制定规则、自己执行、自己解释,缺乏群众参与和人大监督,难以得到社会普遍认同。孙继业委员说,公务用车属于职务消费范畴,不是职工福利,既不能搞平均主义,也不能过于悬殊,更不能借改革之名滥发补贴、提高福利。他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出台统一的指导意见,使公车改革法制化、规范化,保障公车改革的健康正常进行。既不能搞“一刀切”货币化改革,也要防止出现“补贴照拿,公车照用”现象。对公务接待、执法车辆等特殊公务用车要有保障。孙继业委员还特别提到,在公车改革的同时,要妥善解决司机分流安置问题,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公车改革呼唤“公开透明”

  对于公车改革,委员们提的较多的具体方案,包括建立机关汽车服务公司、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及制定合理的、与当地经济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公车补贴。但是,要想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仅靠完善改革方案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完善监督机制。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刘同心、李利君两位曾提交过有关公车改革提案的全国政协委员都提到了公开透明和民众参与。

  公车改革中一个非常核心的问题,就是公车私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目前已有一些地方为公车贴上了“公务车”标识,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就对全区7000余辆党政机关公车粘贴“公务车”标识。但是,能区别公务车只是监督的第一步。

  刘同心委员认为,公车改革首先要解决公车私用问题,在公务人员中建立明确的公私观念,办公事坐公车,办私事坐私车。除了政府部门内部的自我监督和自觉规范,还应该让民众监督公车消费,让公车消费的信息尽可能公开。比如,某个部门购买了多少公车,购买的是什么样的车,这些车的运营成本是多少,所有这些信息,都是普通百姓所难以掌握的。没有这些信息的公开,自然谈不到民众的有力监督,也就更容易出现暗箱操作。

  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委员指出,公车改革过程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指车改方案要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对车辆的处理要规范,公车的评估和拍卖应当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运作。国家有关部门有必要尽快制定有关公车拍卖的规章和政策,切实保护好国有资产,防止乘公车改革之机挪用、侵吞等问题发生。公车改革还要做到公平合理,车改补贴标准、档次测算要兼顾各方面的情况,注意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要妥善处理改革与相关利益群体的关系。公车改革既要借鉴国外公车管理的先进经验,又要符合我国国情和适应社会各阶层的承受能力。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正确对待和支持这项改革。

  尽管从目前情况看,公车改革还不尽如人意,但是李利君委员对这项改革的前景依然表示乐观,“江苏第一个在全省开展公车改革,这是值得肯定的。改革在开始的时候总是会暴露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这需要在以后的实践过程中去逐步完善。但是只要我们坚持改革的方向,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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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观点

  周天游:公车改革可不向个人发放补贴

  公车改革应建立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具体的讲就是推进出租车行业的改造,规范出租车公司的运作,制定相关的法规以约束其管理、收费、检查、考核等企业行为。同时,对出租车司机考照、时常审核、职业道德教育、合理工作时间、合理报酬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以适应公车改革后,公务出车享有相应的、合理便捷的社会化服务。

  对此还可以借鉴日本的有益经验,行政事业单位可不向个人发放补贴,而是规定一个合理的单位的交通费数额。然后由单位与选定的出租车公司签订合同,根据实际需要叫车,以满足公务用车需要。该公司服务得好,收费也合理,可以续签合同;服务得不好则可以中止合同,另找合作伙伴。

  朱培康等25位委员:应建立省级干部廉政保证金制度与公车改革配套

  我们建议,参考和借鉴国外一些国家及地区的公务员退休年金制度,结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和国家财力现状,与公车改革措施配套考虑,以取消省部级干部退休后所享受的秘书、司机和专车待遇为前提,建立省部级在职干部廉政保证金制度。

  我们认为,廉政保证金的金额应在人民币80至100万元左右(以省部级干部退休之后每年司机和专车费用10万元;平均每人共享受12至15年,专车人均使用费的70%左右计算),自正式退休日起支付一半,三年后若没发现任职期间有任何不廉洁的行为,再支付另一半。

  在支付廉政保证金的同时,取消省部级干部原来享有的秘书、司机和专车待遇。如在职期间有任何经查实的不廉洁的行为,取消享受廉政保证金的资格。正式退休之后,若查出在职期间曾经有过不廉洁行为,追回所付给的保证金。

  廉政保证金所有人在取得保证金之后,有权对这笔资金进行自由处置。

  (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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