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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难污染索赔:突显法律空白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9:49 南方周末

  空难污染索赔:突显法律空白点

  空难发生在一个湿地保护区,在中国还属首例。赔偿的依据是民航法和民法通则。

  东航方面也没有回避污染问题,2005年1月,东航委托专家到事故现场采集水样,送交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在事故发生现场地带,进行打围堰的办法,把水
处理后循环到外面,进行底泥处理后再进行补水,工程耗资300万左右。

  3月这份建议提交给南海公园管理处,已经由于死鱼意识到污染蔓延的南海方面不同意这种头痛医头的做法。“整个湖水都污染了,只治理一块,其他等待湖水的自身清淤能力,这要等到什么时候?”虞伟认为东航必须承担他们造成的损失。

  随后,双方开始长达28轮的谈判,而污染源的蔓延也继续着。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报告,其环保方案设计需要耗资1.052亿元,2004年,包头市东河区的发展规划中,对于南海公园进行大规模基础设施改造的总投资也不过8000万元。

  对于这份报告,东航方面认为违反程序,属于南海公园单方委托,根据双方8月3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斡旋下达成的约定,应该由双方都认可的中立机构进行水体检测。

  关于水质检测双方都认可的数据成为目前工作的基础,在11月4日,包头市分管这项工作的郝副市长在协调会上也对目前双方相持感到为难,他建议双方各自找专家拿出数据进行协商。

  “我们也是无奈之举,东航方面迟迟不提供专家名单,就不能组成专家组,选定检测评估机构,他们大公司拖得起,我们根本拖不起。”虞伟对目前现状非常无奈。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研究室主任孙佑海分析,包头空难确实触及到现行法律的一些边缘地带,按照法律规章,并不能有效地促使事情的快速解决,应加快完善追究环境责任的立法,逐步把环境污染处理纳入法治的轨道。

  11月22日,南海公园管理处已经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东航提出索赔要求。空难引起环境污染索赔官司,这可能是中国乃至全世界的第一例。“现在也不敢抱乐观态度,国际上空难拖上四五年的官司也不少。”虞伟说。

  本报记者多次联系东航在包头的谈判代表张卫民、王银平,但他们都以现在双方还在协商中,不适宜接受采访为由,拒绝回答任何问题,“我们还是坚持按照现行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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