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污染该如何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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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9:49 南方周末 | |||||||||
灾难污染该如何解决 ——专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 □本报记者 许 峰
记者:目前灾难事故发生后,对人的援救比较及时到位,但是对于地区污染重视程度不够,您怎么看这种现象? 李曙光:主要是我们对于环保的认识还不到位,在救援结束后,很少会想到还有污染治理的问题。但事实上,这也是一个有关人的问题——污染会威胁到我们的健康,以环境为本也是“以人为本”的体现之一。 记者:一些灾难事故的污染比较严重——比如开县井喷、吉林石化爆炸。灾难后,最好的处理是怎么样的? 李曙光:救人无庸置疑。但对化学物、气体的检测不应该只局限在小范围内,由于风向的影响,污染可能波及范围很大。当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最先检测到的是瑞典。所以应该对有可能波及到的区域进行检测,如果到了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就要发出警报。 记者:灾难事件中,水污染的波及面似乎更大些? 李曙光:这也是国内环境保护的法律中,关于水的条例很多的原因。水一旦被污染,恢复起来非常困难,1983年和1984年,山东省青岛市先后发生过两次油船泄漏事件,为了清除油污、海沙,当地采取的办法是把沙子整个挖起来弄走,然后从别的地方运来干净的海沙。海边的礁石则用消油剂清除之后,再由人工用刷子慢慢清刷干净。岸线清污是最无奈的办法,也非常艰难,投入的人力财力都很巨大,效果也不会太好,最后还是要靠海水长期冲刷,依靠自然的力量来净化,但这需要5-10年时间。 记者:您认为目前国内在灾难事故污染中,最需要做的是什么? 李曙光:立法。用完备的法律去制约,此外就是要提高国人的减灾意识,要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做好充分准备和科学预案,健全防灾减灾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