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化公司双苯厂对松花江污染事故负主要责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21:2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顾瑞珍)“这次污染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吉化公司双苯厂,这次污染事故的责任是非常明确的,应该由吉化公司双苯厂负责。”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2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说。 张力军介绍说,在松花江沿岸,需要饮用松花江水的人口有数百万,主要集中在哈尔滨市和吉林省的松原市。佳木斯市现在的饮用水不用松花江水。关于这次治理污染的费用
他表示,环保总局将继续密切监控松花江及其下游河段水质变化,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污染防控工作,并及时向媒体通报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