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阐述在伊朗核问题上原则立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6:39 新华网 | |||||||||
新华网维也纳11月24日电(记者宋国城)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办事处及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吴海龙大使24日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上发言,阐述中国在伊朗核问题上的原则立场。 吴海龙说,中方注意到自今年9月理事会会议以来伊朗采取的合作措施,也注意到仍有遗留问题尚待查明。中方希望伊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秘书处继续合作,澄清未决问题。
吴海龙指出,当前,伊朗核问题形势令人关注。处置不当,可能导致该问题脱离机构框架,甚至出现局势失控。这不符合任何国家的利益,不利于维护国际核不散体系的有效性和机构的权威,也不利于地区和平与稳定。如果有关当事方保持冷静与耐心,显示灵活,国际社会各方均采取建设性态度和行动,那将有助于推动形势朝着最终和平解决的方向发展。 关于伊朗与欧盟就核问题恢复谈判一事,吴海龙说,中国一直主张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框架内妥善解决伊朗核问题,支持欧、伊通过对话和谈判寻求长期解决方案。虽然当前欧伊谈判暂时面临一些困难,但通过谈判解决分歧的大方向不应放弃。只有通过不懈谈判达成可为各方接受的方案,才能使伊朗核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中方欢迎一切有利于欧伊复谈、有利于伊核问题长期解决的积极方案、建议和努力,希望有关各方为尽早恢复欧伊谈判创造有利的气氛和条件,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局势升级的举措。 吴海龙最后说,中方希望伊方继续加强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合作,切实履行该机构理事会有关决议,增进国际社会理解,为欧伊复谈创造条件。同时,其他各方也应公正客观地对待伊方的合理关切,多做有利于欧伊尽快复谈的事。中方愿为实现上述目标发挥建设性作用。 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24日开始在维也纳举行预计为期2天的会议。会议第一天,理事国代表在审议了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的报告之后,结束了本次会议有关伊朗核问题的讨论。会议没有就伊朗核问题通过相关决议,但支持有关各方继续以谈判方式寻求伊朗核问题的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