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召开会议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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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17:0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5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12月5日上午,国家安监总局在京召开视频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深刻吸取最近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采取更有力措施,强化责任,严格管理,
中央领导同志指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工作重于泰山,要做到思想认识、安全措施、责任落实、执法监督四个到位。各地、各部门近日要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要求,安全监管监察系统要把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刻理解、正确把握中央领导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以及现实危机感和紧迫感。紧密联系各自实际,明确本地区、本单位当前以及明年安全工作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狠抓重点不放松,下决心解决“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 结合黑龙江七台河矿难,李毅中从五个方面要求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谈到如何做好下一步的煤矿安全工作时,他要求国有煤矿要立即进行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企业负责人要真正担负起责任,恢复完善以往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基础管理,自觉接受地方安全监管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将国有煤矿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落实责任,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执法服务。 李毅中要求要继续认真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严禁以技改、“改扩建”、“整合”为名拖延逃避关闭,坚决完成确定的整顿关闭目标任务。国有重点煤矿要按照《特别规定》,认真排查疏理所属矿井的安全状况,隐患严重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整顿无望、整顿不合格的要坚决关闭。国务院安委会已经要求各省区确定年内关闭矿井数量,并落实到市、县、乡镇和煤矿。各地要把国有重点煤矿所属矿井中应当停产整顿和关闭的矿井名单,纳入整顿关闭整体方案,一并监督实施。年内必须关闭4000个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 李毅中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突出重点,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交通安全、消防、校园、建筑等领域的安全整治。 国家安监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显政强调,各地、各部门、各煤矿企业要抓好对此次会议精神的学习,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他着重强调煤矿企业尤其是企业负责人,要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当前煤矿安全形势,把握煤炭经济形势运行的走势,认真解决超能力生产的问题,努力做好下一步的工作。 会上,总局调度中心主任支同祥汇报了11月份和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情况。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世伟汇报了吸取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事故教训,做好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张成祥汇报了吸取黑龙江省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11·27”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做好下一步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措施。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副局长李尚宽汇报了吸取河南省新安县寺沟煤矿“12·2”透水事故教训,做好下一步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措施。 相关专题:黑龙江煤矿爆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