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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七台河矿难163具矿工遗体确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1:47 新京报

  黑龙江省拟出台规定,不再允许被撤职务国有煤矿事故责任人异地为官

  ■“七台河矿难”追踪

  本报讯 记者从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11·27”事故善后工作组获悉,截至12月5日16时,已有163具遇难者遗体得到家属确认,有159名遇难矿工家属与矿方达成赔
偿协议,仍有10名遇难者遗属因需做DNA检测辨别身份或因其直系亲属尚未赶到还没有与矿方签署赔偿协议。

  记者从5日召开的黑龙江省省长办公会上获悉,从“11·27”重大事故中吸取教训,黑龙江拟出台相关规定,不再允许被撤销职务的国有煤矿事故责任人在处分期内异地为官、变相为官,以进一步解决变相袒护事故责任人的问题。

  国有煤矿干部任用存问题

  据悉,截至12月5日9时已确认在事故中遇难人数为170人。

  爆炸事故暴露出东风煤矿主要领导平时疏于安全管理,对井下隐患心中无数,发生事故后又头脑不清、惊慌失措,组织不起来有效的指挥体系等问题。这充分反映出国有煤矿在干部任用体制方面仍不完善。

  大幅提高小煤矿审批门槛

  记者还从黑龙江省省长办公会上获悉,为彻底解决黑龙江省历史上形成的小煤矿数量多、事故多发的问题,黑龙江省将大幅提高新审批小煤矿的门槛,拟将新审批的小煤矿年生产能力确定为不得低于30万吨;属于稀缺资源和边角资源的,年生产能力不得低于6万吨。

  新华社等媒体供稿

  ■链接

  面对矿难,勿信渎职者谎言

  新华社评论质问部分回避责任地方官员

  黑龙江七台河煤矿的爆炸余音未散,河南寺沟煤矿又发生透水事故,而此前贵州水城矿难才刚告一段落。面对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消失,面对安监部门领导一次次拍案而起,面对公众舆论越来越多的质问,某些事故发生地的“父母官”们在“火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却依然念念不忘寻找借口、回避应该承担的责任。

  一是往死难者身上栽。死者长已矣,有口也不会辩。于是恶性事故发生后,有些官员把责任栽在长眠者头上,什么“素质不高”“纪律松散”“对危险性重视不够”等等,似乎他们活该断送自己的性命。

  二是往“黑心”矿主身上摊。河南寺沟煤矿透水事故发生后,当地领导就表态说,该煤矿是煤炭资源整合对象,是置政府三令五申停产要求不顾偷偷生产的。

  三是往“难免论”上推。面对屡屡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一些领导干部“发明”了一种理论,认为在中国现阶段,这些事故是“难免”的。

  据新华时评《面对矿难,不能听信渎职者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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