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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工商时报》总编辑:阳光财富,创造生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4:32 正义网-检察日报

  黄文夫,《中华工商时报》总编辑,长期从事中国民营经济研究,曾担任“CCTV2004年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评委,如何看待阳光财富,本报记者特与黄文夫先生进行了对话。

  对阳光财富的推崇让人欣喜

  记者:每至岁末,总会有各种有关财富的排行榜新鲜出炉。但最近两年,在众多排行榜中出现了一个新趋势,那就是不再简单地以财富论英雄,而更加注重财富的阳光程度。您怎么看待这个现象?

  黄文夫:排行榜将中国先富起来的这批人的财产公布于天下,让公众用审视的目光评价富豪们财产来源与财产使用情况,这无疑是进步的,是现代市场经济中一件有益的事情。

  排行榜中对财富阳光程度的重视,实际上是人们不再简单地推崇财富,开始注重财富的社会意义。对阳光财富推崇的趋势让人欣喜。

  记者:作为2004年

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评委,您为当选者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广昌所作的评语是:中国资本市场最活跃的企业家之一,用求实精神理性创新,率领企业阳光运营,追求阳光利润,热心公益事业,使财富成为“阳光财富”。你如何理解“阳光财富”?郭广昌的当选说明了什么?

  黄文夫:阳光财富,就是一个人、一个企业乃至一个行业、一个社会,以市场经济法则为动力,以“公益”和“道德”为尺度,以制度为约束和监督下所创造和获得的财富。

  CCTV年度经济人物的评选,从许多角度都能看到新一代有产者全新的社会形象,也阐明了有关眼下人们对财富问题的心态:对阳光财富的拥有者,人们是认同和崇拜的,但只有敢见阳光的财富,才是令人尊敬的财富,敢见阳光的企业,才是令人尊敬的企业,敢见阳光的富豪,才是令人尊敬的富豪。

  财富问题和“问题”财富是两个概念

  记者:现实社会中,“为富不仁”现象应该说还是存在的。这些现象甚至导致了民众的“仇富”心理。您如何看待“为富不仁”现象和“仇富”心理?

  黄文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所有商品交换的社会中,包括我们当前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为富不仁”现象的确是存在的。“为富不仁”的主要特征是:唯利是图,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破坏环境,社会责任缺失等等。但从今天中国经济的现状看,这些是个别现象,而非社会的主流。

  财富问题和“问题”财富应该是两个概念。因为有财富,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但财富本身是没问题的,而“问题”财富实际就是非阳光财富。民众所持有的“仇富”心理,我认为主要还是对“问题”财富的“批判”,不能一概把对财富问题的质疑统统都看成是一种普遍的“仇富”心态。

  不能简单地肯定或否定“仇富”心理,首先要搞清楚是由于什么原因产生了这种心理。如果对阳光财富“仇富”,那是“红眼病”,是我们在创富时代所唾弃的;对“问题”财富的“仇富”,则体现了群众对于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制约,但这样的心理需要引导,必须停留在对财富来源、使用等问题的社会舆论监督上,不能因为“仇富”而采取简单、粗暴甚至是违法的行为,这种心理乃至行为对于整个社会是有害的。

  构建和谐社会不是“均贫富”

  记者:拥有惊人资产的企业家无疑是民众眼中的“富人”,为什么入选

福布斯和胡润两大富豪排行榜的许多中国富豪却在纳税排行榜中不见踪影?这些富人对实现财富阳光化有哪些担心的问题?

  黄文夫: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无论贫富,概不能例外。从收入再分配的角度出发,富人在公平税负的前提下自然应该缴纳与其财富相对应的较多的税款。

  对那些确实有偷漏税行为的富人,该补的应该补,该交司法处理的也绝不含糊。但是,这和富人本身是两个概念。我们反对那些以此为依据、有意无意地强化社会群体分离和对立意识的评论。

  对于尚处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来说,收入不平等更多根源于机会的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创造一个公正平等的竞争和创业环境,为社会个体提供平等的创富机会才是应对收入差距的良药,不能简单地指责富人。

  记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怎样的财富观,以便引导社会各界群众合理地追求财富,实现共同富裕?

  黄文夫:实现“共同富裕”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始终坚持的发展思路,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我们实现“共同富裕”的一种手段。

  事实上,“先富者”们也在身体力行地推动共同富裕。1994年由10位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发起并由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的光彩事业,通过到老少边穷地区投资性扶贫,10年来,全国共实施光彩事业项目11849个,企业家参与人数16504人,到位资金813.4亿元,安排就业276.91万人,帮助538.41万人摆脱了贫困。各种捐赠总额96.88亿元。光彩事业也成为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让最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弥合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成为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之一。但绝不能把实现“共同富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简单、片面地理解和解释成为“均贫富”。“共同富裕”绝不是平均主义,绝不是要进行简单的财富再分配,更不是“劫富济贫”,而是强化政府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利益均衡机制和利益表达沟通机制及对辅小助弱的政府责任。

  记者:在创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普通民众应该持有怎样的财富观?

  黄文夫:在全社会培育一种对财富的恰当尊重和推崇观念,应该是社会发展的软环境重点。

  作为普通民众,应该坚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财富观,珍惜追求财富和幸福的自由,维护自己获得公正、合理的报酬的权利。同时“道德”不可忽视,财富的获取途径和积累方式应正当、合理,不得损害基本道德和公共利益。

  只有这样,才能让全社会都沐浴到财富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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