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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富豪五大敛财手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0:15 正义网-检察日报

  -集团走私

  代表人物:赖昌星

  1996年至1998年,赖昌星指使远华集团并伙同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走私进口成品油、汽车、香烟等货物案值高达530亿元,偷逃税款300多亿元人民币。走私严重冲击
正常的进出口贸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直接影响国家税收,危害国家经济安全,而且毒化社会风气,危及我们党的执政基础。

  -金融诈骗

  代表人物:国洪起

  国洪起的犯罪领域涉及金融、房地产、建材、化工等行业。其聚敛钱财的主要手段是利用国债回购业务,勾结证券公司内部公职人员,虚增其国债数额。一方面,将虚增的国债卖掉提走现金;另一方面,以虚增的国债向银行抵押贷款。其涉案金额高达20亿元人民币。

  -“圈地”

  代表人物:杨斌

  1998年,杨斌在沈阳兴建了一个梦幻式的庄园——占地3300亩的“荷兰村”。这个项目使杨斌在中国声名鹊起。2001年10月《福布斯》大陆富豪排行榜,杨斌以9亿美元的身价排名第二。2003年7月14日上午,杨斌被以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合同诈骗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伪造金融票证罪六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罚金人民币230万元。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的问题富豪相当一部分存在“涉案土地”的问题。比如在香港廉政公署发起的“峨眉”行动中落马的几名“地产大王”更是如此。其中,曾以12亿身价排名2000年香港50大上市富豪第34名的钱永伟,从事的业务就是房地产,手中掌握数百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自买自卖

  代表人物:周正毅

  1999年6月至2003年5月间,周正毅指使他人通过融资方式,集中巨额资金,连续买卖或者不转移股票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持股量最高时占这一股票流通股的95.93%,导致这一股票价格上涨402%的异常波动,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逃税、偷税

  在已经公布的“问题富豪”中,绝大多数都存在偷、逃税款行为,偷、逃税款使得这些人在短时间内积攒了大量的“灰色收入”,并跻身富豪榜。比如前面提到的

赖昌星、国洪起等人。一位经济学家曾这样说过:中国富人缺乏的不是钱,而是“取之社会,用之社会”的回归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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