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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对举报犯罪线索者最高奖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6:06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史文丽 通讯员 巴图) 昨日,记者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获悉,该局首次出台了《举报刑事犯罪奖励办法》,从12月1日起,对于提供和举报犯罪线索的公民最高可获得5万元的奖励。

  《办法》中指的犯罪线索指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构成犯罪,并依法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办的各类刑事案件线索和公安机关已经查明但尚未抓获归案的或从公安机关关押场所逃
跑的各类逃犯线索。奖励的举报范围包括公安机关发布需要收集、获取正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重要关系人和重要人证、物证的情况;公安机关尚未发现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和犯罪嫌疑人情况;公安机关发布需要追捕逃犯的具体落脚点和藏身处以及其他直接有助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抓获逃犯的重要情况。

  据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赵局长介绍,举报人可以通过各级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信函、电报、举报信箱或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举报中心或公安机关的其它部门进行。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提供和举报的犯罪线索进行查证,对于案件侦破和追捕逃犯发挥直接或重要作用的,视情况给予100元至50000元的奖励。目前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已拿出100万元奖金作为举报奖励基金,并通过政府拨款,向社会募捐等途径,保证奖励基金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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