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不交电费物业让电闸“搬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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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9:03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记者 段国栋)“两年的电费都按现行的电价收取,这太不合理了,而且物业公司极不规范,收费人员经常换,搞不清谁是真正的物业收费人员。谁敢将钱交给陌生人?为此我拒交电费,他们竟将我家的电表箱拆了,拿走了我家的电表和电闸,已经一周时间了,我家用不上电。”12月8日,呼市捷富小区的殷先生走进晨报呼市采访中心向记者大倒苦水。
★殷先生:不敢将钱交给陌生人 据殷先生讲,他是2004年2月入住捷富小区3号楼的,属于集资户,该小区住户多数为呼市精神康复医院的职工,由于小区刚建成,物业管理十分混乱,入住小区一年多,无人来收电费。今年,开发商将电承包给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曾派人来收取电费。但他们都按每度电0.41元收取,而此电价是今年6月份以后实行的新电价,此前每度电价为0.355元。“两年的电价都按每度0.41元收取,这不公平。应该分开收费。而且此后,经常有陌生人自称物业人员来收费,我们根本就不敢给。12月2日,我外出办事回来,刚上楼走到二楼楼梯口,就看到两个年轻人将我家的电表和电闸拆下,准备拿走。被我撞了个正着,我就向他们要,他们不给,说要我交清电费和物业费,否则免谈,然后,他们就要走,我伸手将电表抢了过来,电闸还是被他们拿走了。已经一周多时间了,我家没用上电了,他们的这种做法太令人生气了。”殷先生气愤地说。 12月9日下午5时30分,记者来到位于康复路捷富小区殷先生的家中。记者看到,殷先生家中的电表箱确实被拆开了,电表箱中的一块电表和电闸没了踪影,已近傍晚,殷先生家中点起蜡烛。 ★物业:住户恶意拖欠电费 就此事,记者电话采访了负责收取该小区电费的人人物业公司一刘姓经理,刘称,殷先生家的电闸是物业公司派人拆的,也是物业公司拿走的。之所以物业公司强行拆了殷家电表箱,刘称被迫无奈。“自从今年4月份物业接管小区以来,曾多次向殷家收取过电费,但殷家就是不掏。此前,曾在10月份掐过一次电,但殷是电工,自己又重新换上,物业拿他也没办法。别人都交,就他家不交。小区供电以来欠供电局5000多元电费,物业呈亏损状态,只能按每度电0.41元收费。”刘如是说。 就物业收费人员频繁更换一事,刘称,无论物业怎样换人,收费时都加盖物业公司的公章,不会欺骗住户。就此事,刘表示,如果殷配合收费,可以考虑殷所提意见,电费分别每度以0.355元和0.41元收取。 ★律师说法:属侵权行为 就此事,呼市司法局王律师认为,住户欠电费,物业公司有权力催缴电费。但没有权力拆除住户的电表和电闸,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属于侵权行为。如遇住户不交欠费,物业公司可依法上法院处理。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