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要求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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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20:0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16日电 (记者徐京跃) 公安部16日发出紧急通知,针对吉林辽源中心医院“12·15”特大火灾,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公安机关对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公安部指出,要推动行业、系统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建议政府立即召开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于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跟踪监督,直至彻底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消防安全没有保障的,要依法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年底前整改不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整改不彻底、遗留隐患甚至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对责任单位、个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完) 相关专题:吉林辽源医院大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