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定春运公交票价一律不得上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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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5: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除七市直达客车涨价上限调低,其它上浮政策照旧 本报讯 昨日广东省公布了2006年春运公路客运票价政策,除广州等七市春运直达客车“涨价上限”从65%调低为55%(见《广东:春运直达客车“涨价上限”调低》)外,其它春运期间的向上浮动政策仍按2005年规定执行。
据介绍,按2005年规定,普通班车客运票价,春运期间跨县(县级市、区)、市(地级以上市)、省营运的,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40%;在本县(县级市、区)行政区内营运的可按平时允许上浮的幅度上浮,即按基准价上浮不超过30%。 除广州等七市外,其他城区发往各地的直达班车客运票价,春节前15天,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45%;春节后25天,其他城区(广州市除外)发往各地的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45%。 春运期间城市有线路编号的公共汽车、中巴以及出租车、过江轮渡等公共交通票价一律不得上浮。 (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