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卫生厅重罚宿州眼球事件当事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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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23:59 安徽市场报 | |||||||||
市场报讯 (陈旭 冯立中 记者鲁先红) 12月25日,安徽省卫生厅对发生严重医源性感染、造成9例患者被摘除单侧眼球的宿州市立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医院立即终止与上海舜春扬科贸公司的合作协议,没收非法所得318601.86元,罚款3万元。省卫生厅还建议宿州市委、市政府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宿州“眼球事件”发生后,省卫生厅先后派出多批调查组赴宿州,对事件发生的原因
据介绍,今年以来,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的要求,集中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医院管理年活动,对各地的非法行医进行了严厉打击,全省共取缔非法行医3089户次,查处案件3089起,罚款542万元,没收器械3775件,没收药品3447箱,没收违法所得4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3件,追究刑事责任21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2户,吊销医师执业证书26人,追究行政责任23人。宿州“眼球事件”表明,打击非法行医需要经过长期的、艰巨的努力,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 省卫生厅还决定,于近日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宿州“眼球事件”进行通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引以为戒;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以整治医疗机构出租、外包科室以及各种营利性合作项目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和督查活动。 相关专题:安徽宿州眼球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