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方立案侦查眼球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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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0:06 新京报 | |||||||||
安徽将整顿医院出租科室;宿州卫生局对部分责任人做初步处理 ■“宿州眼球事件”追踪 综合新华社、《安徽市场报》报道安徽省卫生厅日前通报,由于“宿州眼球事件”有严重违法、违规现象,安徽省宿州市公安部门已对此进行立案侦查。
昨天下午,安徽省卫生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向全省卫生系统通报宿州市立医院发生医源性感染事件及处理情况,同时布置开展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省卫生厅在通报中指出,2005年12月11日,宿州市立医院眼科发生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后感染事件,经调查认定,宿州市立医院管理混乱,与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引发了一起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重点对本单位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以及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合作项目进行清理整顿等。 另据记者从安徽省宿州市卫生局了解到,该局已对宿州市立医院部分责任人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停止眼科医生张逸港、杨玲、吴士美的执业活动9个月,中止手术室护士史楠护士执业注册1年。 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宋天详说,经卫生部专家组、省卫生厅调查组、市卫生局调查组调查后认为,宿州市立医院在“宿州眼球事件”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经研究对部分责任人给予了以上处理,并责成宿州市立医院对本次事件的相关科室责任人给予处理,处理结果报市卫生局。 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上述处分决定是宿州市卫生局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所能作出的初步处理,“宿州眼球事件”仍在调查之中,有关责任人将被进一步处理。 相关专题:安徽宿州眼球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