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春运交通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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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13:44 新华网 | |||||||||
新华网福州1月3日电 (记者 苏杰) 福建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日前表示,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重点采取五项措施,全力保障春运交通安全。 这五项措施是:整顿客运企业。对交通违法一定数量的客运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一定罚款。
提高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督促参运企业和业主对参运客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客运车辆,严禁上路行驶,不得参加春运。 严格客运驾驶人的参运资格。将2005年1至11月期间交通违法超过10次的驾驶人员列入“黑名单”进行跟踪管理,对超速50%以上的依法从重处罚,直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设立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加强客运车辆监管。春运服务站24小时不间断地对进、出服务站的客车进行逐辆检查登记。 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倒查交通事故发生地和车辆、驾驶人员管辖地交通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据悉,2006年春运从1月14日开始,2月22日结束,为期40天。 相关专题:2006年春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