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系统高官落马沉思:权利过大易生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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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14:17 法制早报 | |||||||||
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因受贿而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山西省沁水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梁有富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沁水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河南省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马凤鸣被桐柏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 国土资源管理领域的“不平静”,让人们不得不投以审视的目光! “五大领域”易生腐败 国土资源系统“廉洁生态”令人关注 2006年国家在土地方面的宏观调控举措 1.适度增加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的供应量,并严格落实到2006年的土地供应计划指标上; 2.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准入制度; 3.研究制定新政策,让房地产开发进入农村,支持中央政府今年提出的新农村建设任务; 4.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审批标准; 5.修订土地规划、设计的规范和标准; 6.加快研究、出台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措施。 本报记者 刘潇潇 赵瑜 专题策划 姚辉 “国资官员腐败现象出现的最根本原因就是他们手中的权力过大,在行使权力时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土地管理过程中就容易滋生灰色交易。”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博士生导师应松年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出语令人深思。 据新华社1月3日报道,2006年国土资源部拟采取六项措施,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从“三查”入手,全面刹风治乱;从分类管理入手,全面推进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从规范权限入手,全面规范和加强矿业权管理;从完善矿区规划入手,促进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利用;从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入手,全面加强开发监管;从总结整顿和规范的经验入手,探索建立矿政管理的长效机制。 然而,就在国土资源部推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六项措施之际,2006年1月2日,山西省沁水县法院传来消息:沁水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梁有富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梁有富的落马,缘于原山西省晋城金驹集团王台煤矿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晓山的被审查。因侵吞集体资产而受检察机关审查的马晓山交代,他在办理沁水县岳城煤矿采矿权延续手续和该矿违法占地过程中,曾向沁水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梁有富行贿3万元。检察机关搜查梁家时,查出57张存折,存款金额达240万元,另外还查出大量名烟、名酒和其他纪念品。 梁有富受贿案并非个案,一些国资官员利用分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招标等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论当事人手续是否齐全,给了钱的就好办事,不给钱的就拖着不办。大肆收取贿赂,受贿数额巨大。 从2004年到2005年发生的十几起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腐败案中,不难发现,存在问题的不仅局限于矿产资源管理领域,国土资源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地质环境管理中也存在着易滋生腐败的诸多环节。 国资腐败易发领域 领域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租赁、划拨 主要表现在办理建设单位的建设用地申请审批、处理征地安置、协调解决用地矛盾等环节。 青岛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于志军于2002年春节前和2003年2月,为青岛某房地产公司谋取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方面的利益,两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赵某送的人民币共计810760元。另外,他为青岛某置业公司征购土地谋取利益,两次收受该公司总经理路某送的购物卡及现金共计人民币360000元。 领域二、土地工程招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 平整工程的发包权经常成为交易砝码,土地项目的招投标是最易滋生腐败的环节之一。 宁波市江东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蔡昌久曾为宁波某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杨某在推荐投标、承接工程等方面提供便利。浙江富阳市土地管理系统受贿串案显示,在富阳市土地整理工程招投标中,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周剑鸿曾利用职权,让个体包工头王志荣顺利中标了两个标段的土地整理工程。 有的国土资源局官员与负责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预决算的工程师相勾结,在工程招标中,官员通过工程师把其掌握的工程预算造价、下浮点透露给投标方,使其能够顺利中标。在决算审核中,会给投标方多报工程款,以此换得“回扣”。 领域三、土地测绘 测绘工程是某些心术不正而握有土地测量工程大权的人搞权钱交易的砝码。 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金保等人受贿窝案中,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薛振环成了某些测绘工程队的财神,某测绘队田某为保“财路”畅通,先后向主管测绘项目的薛振环送上“感谢费”7万元,在薛的关照下,田某的测绘业务越来越红火,几年时间就积累了300多万元。 领域四、人事任用 跑官、买官、打“交情”牌这些腐败现象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屡见不鲜。 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金保在提拔使用干部上起着决定性作用,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得了不少“红包”。 领域五、本单位的基建工程管理 单位基建工程项目建设是职务犯罪的“高发地带”。在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马凤鸣贪污受贿案中,1997年,南阳市某公司经理林某为承建市土地局家属楼工程请求马凤鸣给予关照,马凤鸣向其索要位于南阳市长江路上价值166342元的门面房两间。 权钱交易背后是国家巨大损失 巨额的权钱交易的背后隐藏着国家利益的巨大损失。纵观十几位被查处的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落马经历,往往最终牵出当地国土资源系统的腐败窝案。例如,青岛市崂山区政府及国土资源局非法批地窝案、浙江富阳市土地管理系统受贿串案、常熟市国土资源局系统群体受贿窝案等。 青岛市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于志军在法庭审理中曾表示,开发土地的程序极为复杂,先由开发商给区长写用地申请,区长把用地申请通过分管区长批到国土局,局长再安排土地科填写审批表,经科长、局长层层签名再报到区里,缺少一个环节都不行。另外,要想将一片地成功开发成商住楼,必须得到规划部门的许可,一块土地要审批下来,需要由区上报到市、市上报到省、省上报到国土资源部,审批手续十分繁杂。所以,土地出让者、开发商和基层土地管理所要想在土地炙手可热的大环境下得到一块地,并且节约时间,必须一一打通土地规划、审批、办理用地手续等环节。 2005年1月13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在向新闻界公布该部公开调查的五起土地违法案件时强调,这些违法案件严重干扰和破坏了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国家的整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以及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国资官员腐败的一个最主要、最直接的动力当然是经济利益,另一个因素则是其在位时的政治业绩。据当初参与青岛崂山区土地窝案查办的一位检察人员介绍说,很多领导都想在自己任期内干出一些业绩,而抓城市改造工程是最快捷的。但城市改造的资金哪里来呢?政府手中有地但没钱,企业愿意来投资,政府以地生财,城市环境美化了,政绩出来了,由此当官者就得到了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双重实惠。 国资官员腐败缘于手中权力过大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博士生导师应松年: 国资官员腐败现象出现的最根本原因就是他们手中的权力过大,在行使权力时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土地管理过程中就容易滋生灰色交易。而且相关的制度规定又不够严密,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在处理土地使用问题时,一定要严格把关,完善立法。另外,可以将土地的招标权交给中立的单位来操作,这样可以避免官商勾结。在招标结束后,将投标人的能力、财力等各方面指标向全社会公开,使整个程序完全透明公开,这样也可以有效杜绝个别官商的暗箱操作。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莘: 近年来,国土资源部门部分官员因贪污腐败问题纷纷“落马”,暴露了该领域内部存在的一些诸多漏洞。 国土资源部门掌握着国有土地的分配权,虽然在出让土地时需要经过招、投标等环节,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正、公开的原则,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些官员往往容易受利益驱使,与部分违法开发商相勾结,进行暗箱操作。所以,要加强部门内部程序的约束力,防止个人特权,任何领导的决策都要通过部门审议和监督,领导应说明作出决策的理由,部门应根据相关事实进行可行性研究。 国资落马官员一览 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 受审时间:2005年12月27日 涉案金额:受贿436万余元人民币 处理结果: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山西沁水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梁有富 受审时间:2006年1月 涉案金额:受贿9万、非法收受2.5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4万余元 处理结果:被判有期徒刑7年,其违法所得200多万元被上缴国库 河南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马凤鸣 受审时间:2005年12月22日 涉案金额:约200万元人民币 处理结果: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没收财产及追缴违法所得145万元 河南省安阳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张树生 受审时间:2005年6月 涉案金额:88200元 处理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青岛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于志军 受审时间:2005年3月 涉案金额:539万余元人民币 处理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大地、副局长邓作先 受审时间:2004年9月 涉案金额:合计70多万元 处理结果:李大地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邓作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浙江省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周剑鸿 受审时间:2004年3月 涉案金额:11.5万元 处理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兼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李金保 受审时间:2004年2月 涉案金额:24.79万元人民币 处理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