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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纳税的是非曲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4:40 正义网-检察日报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高培勇 教授

  从2001年算起,2005年是第5次发布纳税百强排行榜了。每到这个时候,人们总会将这个排行榜同另外一个著名的排行榜——福布斯富豪排行榜联系起来,并试图从两者的差异中判定哪些人偷逃税了,甚至给其贴上为富不仁的标签。

  2005年纳税百强排行榜的发布又适逢一个特殊的背景:社会各界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热切期盼。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随着纳税百强排行榜的发布,富人纳税问题肯定会引发人们更多、更强烈的关注。

  说到富人纳税,谈及两个排行榜之间的差异,以往的议论尽管不少,但并不全面。抛开感情色彩的因素而深入到问题的实质,可能有助于澄清一些认识,得出更贴近现实的答案。

  第一,两个排行榜之间的不对称,并不一定是偷逃税的结果。贫富差距是在三个层面上表现出来的:收入、消费和财产。其中,前两个因素属于流量,后一个因素属于存量。存量是基础性的,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流量的大小。贫富的差距是否一定与纳税的多少相关,除了偷逃税的因素之外,还取决于税制的安排,取决于税制安排同上述三个层面因素的对接状况。我国现行税制的基本格局是,在取得收入环节,课征

个人所得税;在消费支出环节,课征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在保有财产环节,则基本处于无税——无财产税状态。且不说我国没有过课征综合性的一般财产税的经历,就是社会上呼吁很久、对财产转让行为课征的遗产税的开征,还仍在雾里看花阶段。即便现行的作为特种财产税的房产税和城市
房地产
税,它们的纳税人也基本限定在企业范畴,且减免的规定不少,税率不高,故而课征到的税额不多。

  一旦将富豪排行榜同我国现行税制的财产税“缺失”格局联系起来,就会发现一个颇有启发意义的现象:有人可能很富有,并以其拥有的财富量登上了富豪排行榜。但他从企业拿的收入并不高,因而直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多;他还可能很节俭,消费的规模和档次均与其富有的程度不相称,因而间接缴纳的各种流转税也不多;他的大量财富积聚在财产保有环节,而在这一环节,他又几乎不需缴纳什么税。

  所以,富豪排行榜同纳税排行榜之间的不对称,并不能完全归结于偷逃税。由我国财产税的“缺失”所带来的财产保有环节的“无税”影响,也需进入我们的视野。

  第二,富人的确应当多纳税。人类文明走到今天,各国的税收制度安排,不论经济发展水平如何、社会形态怎样,都是要融入现代税收理念的。现代税收有别于以往税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不是按“人头税”——将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成本费用平均分摊到每一个人身上来安排税制的。而是将税收作为一个公平分配社会资源的手段,按照人们各自支付能力的高低和从公共物品或服务中受益程度的大小来界定税基,设计税率的。我国的税制安排,当然也不例外。

  按照上述理念,无论从哪方面看,富人都是应当多纳税的。你的支付能力比别人高,你就要比别人多纳税。而且,作这样的安排,也不仅仅是让社会成员的境况达到一种相对公平的状态,还因为富人从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或服务中得到的效益比别人多。同样的公共物品,如公路;同样的公共服务,如社会治安,在富人和其他人的眼里,其所具有的意义是大相径庭的。你得到的效益多,你就要比别人多纳税。受益较多的人、受益范围相对宽广的人,当然要比受益相对少的人、受益范围相对狭窄的人负担更多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成本费用。

  所以,富人应当多纳税,并非是中国特有的现象,而是人类文明反映在税制安排上的一个重要成果。

  第三,富人多纳税不吃亏。曾几何时,我们将纳税视为一种贡献,把纳税排行榜当做光荣榜。从造势或宣传的角度看,这样做不无意义。但是,讲得过头了,也失之偏颇。只有将税收的缴纳同缴纳税收之后的受益联系起来,并从两者的结合上定位税收、认识纳税人的成本和效益的平衡状况,才是贴近现实的长效之举。

  富人之所以应多纳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从公共物品或服务中的受益比别人多。从这个理念出发,去透视构建

和谐社会的意义,还会看到,构建和谐社会当然事关中国十几亿人口的福祉,但相对于经济方面的受益而言,富人从和谐社会中得到的远比其他人多,富人比其他人更需要和谐社会的氛围。大家的日子都过好了,更多的人们安居乐业了,你的企业才可能有较快的发展。社会变得和谐了,国家保持稳定了,你才能获得更多的财富。否则,一切都会付之东流。这是一个为古今中外所认可的基本常识。也就是说,构建和谐社会,富人较之其他人,负有更多的责任和义务。让富人们担负起这一责任和义务的基本途径,就是给富人们创造多纳税的机会,在制度设计上奠定让富人多纳税的基础,从而让富人们负担更多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成本费用。

  所以,尽快实施新一轮税制改革,弥补现行税制体系中的财产税缺失,从而建立起从收入、消费、财产等各个环节全方位调节贫富差距的现代税制体系,已经势在必行。这或许是我们从今年以及以往几年的纳税百强排行榜中获得的更富有成果意义的东西。

  网友观点

  统计方法的问题

  笔者认为,上榜富豪缺少纳税明星,一个重要原因是统计方法的问题。“纳税排行榜”是以企业、公司为名单进行统计排行的;而“百富榜”则是以个人资产进行排行的。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富豪可以有几个甚至十几或几十个企业、公司,这些企业、公司单独拿出来与国有大企业相比,恐怕会排不上名次;但将这些公司的财富统计到一个人名下,则完全可以造就一个富豪。另外,由于中国富豪起步较晚,目前尚没有哪个富豪能建成一个较大规模的企业、公司(或集团),所以在“纳税排行榜”上没名,也就不足为奇了!

  需要说明一点,就是千万不能把“纳税排行榜”里没有富豪们的名字简单归结为是偷漏税的原因。据笔者所知,我们国家目前对市场的监管方法和力度还是比较科学和严格的,无论是上市公司或其他大中型公司、企业,要想逃漏税款也不是那么容易;富豪们办企业、开公司纳税,不同于明星们走穴纳税那么不好管理。因此说富豪们偷漏税是上不了“纳税排行榜”的原因不妥!

  (辽宁网友王洪伟)

  财富与纳税不相称的原因有四

  一是我国税收制度的漏洞。有许多高盈利的行业征收的税率低,一些盈利低的行业反而高;对一些行业的减免税收不合理;给予一些税收部门过大的减免权等,导致所获财富与税收不成正比。

  二是地方对税收的干扰大。有些地方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对于招商引资、地方产业、鼓励发展行业实行减免税政策,使许多商家利用了地方政策减少了税收。

  三是查处不力。有的地方对一些偷逃税的行为不认真查处,该收的未收到。

  四是有的企业经营管理科学,在增收节支方面做得好,资产积累多。

  因此,笔者认为,财富多纳税少不一定是偷税漏税。首先应当从有关制度和执法的不足上找原因;其次应当依法查处偷漏税行为。不能一概认为财富多纳税少的就有问题。

  (江西网友曾爱玉)

  财产税缺失导致排行榜不对称

  笔者以为,首先,财产税的缺失是导致两个排行榜不对称的主要原因之一。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开征财产税,在现行的税制结构中,主体税种均侧重于收入和消费环节,很少涉及存量层面的财产环节。所以,只要你把财富积累在财产保有环节,就不用缴税。

  其次,个别富豪社会责任感差,为一己私利千方百计逃避纳税义务,在向税务局申报纳税时采取各种方式隐瞒收入。有很多私营企业的老板都没有给自己开工资,用车、吃饭、娱乐花费,往往都从企业的账目里出,个人的开支都作为公司的经营成本。这样不仅企业的所得税税基减少,而且个人所得数的应纳税数额也不能得到真实反映。

  第三,财务制度的不完善,使很多收入不能通过银行账户反映出来。有关信用体系和信息共享建设滞后,个人纳税申报制度不完善,导致税务部门不能充分掌握有关信息,税收征管渠道不畅。

  另外,富豪排行榜数据收集途径同税务机关不同,有可能收集信息不全或采集不到真实的信息,加上有些富豪不愿露富,因此富豪榜也可能会漏掉部分富豪。

  (山东网友李弘)

  让偷税漏税者无空可钻

  富豪之所以成为富豪,除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之外,更大的一部分因素是国家给其提供了一些相当优惠的政策,使得他能够比常人拥有更多的财富。既然财富来之于国家,来之于社会,那么就应该回报于国家,回报于社会,这也正与国家提供相关优惠政策的初衷是一致的。当然,一些富豪可能是完成了自己应该缴纳的义务,但不排除有些富豪钻法律的空子、用一些诡秘的手段达到规避纳税的目的。要想遏止这种现象的发生,除了广泛宣传国家税收政策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加大税收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那些偷税漏税者,为社会提供一个平等、和谐、公平、公正的经济发展环境。(河南网友张绍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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