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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贿104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0:11 民主与法制时报

  1995年上半年,时任襄阳县交警大队长的许峰,对分管事故的副大队长广一鸣(化名)说:“我们给事故车辆定 点修理的汽修厂搞了那么多好事,能不能找他们收点费。”

  广一鸣即找到襄攀市第三农机公司修理厂厂长付祖华,付同意给钱。交警大队开始以“捐款”“赞助费”等名义向各 指定的施救单位收款。后来又发展了几家修理厂承担此业务,许峰安排按照业务量的大小收取费用。广一鸣通知各修理厂到交 警大队开会,给每个修
理厂划分区域,按线路长短确定每个厂交费的数额。

  从1995年7月至2001年4月(直到媒体曝光后才终止),交警大队先后用白条、行政事业收款收据以捐款的 名义共向交通施救单位索取、非法收受贿赂1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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