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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举措安置11万失业人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9:09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璐)出席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唐延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06年,本市将以落实好国务院新出台的就业政策为主线,继续坚持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的方针,实现新增就业28万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1万人,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左右。

  唐延芹说,为实现以上就业目标,本市将实施七大举措。首先是建立和完善全市促
进就业考评体系。将对区县政府的考核细化到街镇,重点考核新增就业人员数量和安置“4050”下岗失业人员两项指标;对各委办局的考核细化到总公司,重点考核新增就业人数和减少下岗失业人员两项指标;对各系统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重点考核与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开发公益性岗位情况。其次是将社保补贴范围扩大到失业人员,努力稳定灵活就业。在继续对困难企业实现灵活就业的“4050”下岗职工给予养老、失业、医疗三项保险补贴的基础上,对参加过失业保险或正在享受失业保险期间,家庭人均收入较低且实现灵活就业的“4050”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保险补贴。第三是增加医保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在给予养老、失业保险补贴的基础上,增加医疗保险补贴。第四是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深入发展失业、低保与再就业联动机制,对于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金并要求自谋职业的人员,可将其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并给予最多不超过3000元的扶持资金。第五是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就业困难群体长效帮扶机制。继续做好“4050”人员就业援助,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就业确有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单亲母亲家庭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在300个社区先行试点,使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全部实现就业再就业,重点解决好困难群体就业问题。第六是调整税收减免方式。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实行减免的优惠。第七是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将被征地农民和本市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纳入培训补贴范围,提供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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