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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院作工作报告:法院将对老赖强制审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3:08 京华时报
北京市高院作工作报告:法院将对老赖强制审计

市高院院长秦正安作法院工作报告。本报记者 张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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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郭爱娣)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听取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正安所作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提到,2006年高级法院要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物业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加强调研。法院还将与有关部门配合,对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行财产申报、强制审计等措施。

  秦正安说,去年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庭前调解新模式,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努力实
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全年当事人达成协议和主动撤诉的案件已占全部民商事案件总数的53.5%,有的法院达到80%。

  秦正安说,2006年,全市法院将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探索建立执行督促机制,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将与有关部门配合,对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行财产申报、强制审计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同时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物业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加强调研,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报告解读

  统一法官执法尺度

  【报告内容】继续采取统一执法尺度、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论证、案件评查等措施,提高办理案件质量。

  【本报提问】采取统一尺度后,会不会影响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权威解读】据秦正安介绍,统一尺度与法官自由裁量权并不矛盾。二者是审判工作的两个环节,强调坚持统一的执法尺度是为了让案件审判更加公平和公正。

  将建法官评价体系

  【报告内容】加强廉政建设,对易出现不廉洁问题的环节实行重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坚决查处。

  【本报提问】司法领域的廉政问题大家很关注,高院如何对法官的廉政进行监督?

  【权威解读】秦正安说,监督法官廉政的具体措施有很多,总的来说就是防线前移。首先是每个法官都要树立廉政的思想,把好最前方的思想关。其次就是在法官最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上加强内部的监督机制,并逐步探索一整套对法官的评价体系,建立审判档案,详细记录法官的审判程序,为事后监督提供依据。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一旦发现有问题的法官要坚决查处。

  继续曝光“老赖”名单

  【报告内容】继续强化执行工作,探索建立执行督促机制,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本报提问】执行督促机制都有哪些?能否保证其效果?

  【权威解读】秦正安说,“被执行人难见,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这是客观存在的执行难问题。公布拒执人员名单是促进被执行人有效履行法律义务的一个措施,我们要坚持做下去。公布拒执人员名单并不存在侵犯个人隐私权的问题。去年我们共公布了拒执人名单450余件,发出委托调查令350份,公告悬赏370余件次,促使一大批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

  多项措施对付“老赖”

  【报告内容】与有关部门配合,对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行财产申报、强制审计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

  【本报提问】怎样与有关部门配合做这些事情?

  【权威解读】市法院今年初已经开始推行一些举措,联合有关部门对长期不履行义务的“老赖”进行限制,比如金融机构对“老赖”限制发放贷款,出入境管理部门不为“老赖”签发出境证件,房屋和土地管理部门对“老赖”在买卖房屋等方面进行监控,交通管理部门对“老赖”在购置车辆方面进行限制和监控,不予办理登记和过户手续。

  秦正安介绍说,今年将加大公告悬赏和委托调查的力度,进一步构建诚信体系。在法院不清楚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时可以委托律师去查财产情况。

  简易案件庭前调解

  【报告内容】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本报提问】目前矛盾纠纷事件仍旧较多,将采取哪些措施化解这些矛盾?

  【权威解读】据秦正安介绍,法院工作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就能减轻当事人的拖累。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将积极探索庭前调解的新模式,对简易案件实行法官助理庭前调处纠纷制度,同时加大诉讼期间调节的力度,将诉讼调节贯穿到审判的全过程,尽最大可能化解矛盾纠纷。再有就是通过建立调解网络、实行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等,努力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

  -报告其他内容

  处理3名法院人员

  全市法院去年在实行干警廉政档案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积极探索建立法官廉政信用评价体系等内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对已查实的1件3人作出了严肃处理。去年群众对法院干警违纪违法的投诉率降低了24.5个百分点。

  依法改判15个案件

  去年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抗诉案件的审理,全年共审结刑事、民事抗诉案件73件,除检察机关主动撤诉的13件外,依法改判15件。

  依法宣告24人无罪

  全市法院去年强化了刑事证据证明标准,准确适用法律,确保无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对24名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363份建议帮堵漏洞

  去年全市法院加强了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有关单位管理中的漏洞,有针对性地发出司法建议363份,许多单位按照司法建议认真进行了整改。

  -对话秦正安

  判案也要考虑社会效果

  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正安昨天在人代会上作了法院工作报告,之后记者对其进行了专访。在谈到由物业纠纷引起的强制执行案时,秦正安表示,法院判决也要讲求社会效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触角”为群众提供方便

  记者:您今天作的法院工作报告与往年相比有什么特色?

  秦正安:今年的报告首次用大篇幅来写人民法庭的建设,这在以往是没有的。基层法院是最接近市民的一只触角,是法院亲民的体现。比如说,我们为部分远郊区县人民法庭配备了“巡回审判车”,为所有人民法院配备了便携式电脑,方便人民法庭巡回办案和边远地区群众诉讼。

  法院职能在发生转变

  记者:报告还有什么变化吗?

  秦正安:以往人民法院给人的印象都是打击犯罪的,但你仔细看今年报告的数字就可以发现,民商事案件已经占到了90%多,居全部受理案件的首位。这说明法院的职能已经在转变,大部分职能逐步转移到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上了。所以我们就要在化解社会矛盾职能上再多下力气。

  判案也要考虑社会效果

  记者:前段时间发生的由物业纠纷引起的强制执行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您怎么看待这件事?

  秦正安:物业纠纷是社会所产生的一个新矛盾,法院判决的只是矛盾中间的一点,而不是整个的纠纷。比如你起诉一个合同案件,那法院只能依法判决你的合同问题。当然,我们要努力讲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让大家都能理解接受

  记者:法院判决的法律效果很好理解,但社会效果怎么理解?

  秦正安:就是让大家能够相互理解,比如说,适情、适理、适法。这“情、理、法”有时候是不一样的,处理的方法得当,让群众都能够理解接受,这就是和谐。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这是非常重要的,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钥匙。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郭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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