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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察院代检察长称讯问录音将推广到基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3:04 京华时报
北京检察院代检察长称讯问录音将推广到基层

市检察院代检察长慕平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本报记者 张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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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听取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慕平向大会所作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提到,今年,本市检察机关重点建立完善以执法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责任体系。在执法办案方面,逐步推行自侦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等制度。

  报告提到,去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集中查办了一批国家工作
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积极拓宽了发现和获取职务犯罪线索的渠道,提升了职务犯罪侦查能力。

  报告称,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述职、接受评议的制度,各级领导班子的素质和能力有了新的增强;完善主诉、主侦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开展了“十佳公诉人”评选活动,选派优秀年轻干警到基层挂职锻炼,增强干警岗位实践能力。

  报告称,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重点建立完善以执法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责任体系、深化检务公开的执法监督体系、以执法档案和执法质量考评为主要载体的执法管理体系。在执法办案方面,逐步推行自侦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等制度。

  -报告解读

  拓宽职务犯罪预防领域

  【报告内容】大力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努力维护司法公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本报提问】预防职务犯罪和加大对诉讼的监督力度有没有具体的措施?

  【权威解读】据介绍,预防职务犯罪主要是教育、制度、监督并重。首先是构建社会化大预防网络建设,不断拓宽职务犯罪预防领域,重点开展对公共投资和建设工程等项目的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完善行业预防体系。其次就是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形式,通过完善专项预防立项制、推进个案预防规范化,进一步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效性,深入企业、学校、乡镇、农村,通过教育和咨询多种形式,增强各级干部依法办事、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执法责任追究要具体化

  【报告内容】重点建立完善以执法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责任体系,以深化检务公开为主要措施的执法监督体系。

  【本报提问】执法责任追究中办错案、抓错人造成国家赔偿的,对执法人员如何处置?

  【权威解读】据介绍,主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错案人追究制,这个追究制是根据全国的情况定的,还是比较严格。现在要根据实际的执法情况把它尽可能地具体化,以便于操作和执行。

  执法档案要实现数字化

  【报告内容】以执法档案和执法质量考评为主要载体的执法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执法办案

信息化建设。

  【本报提问】执法档案是怎么回事?

  【权威解读】执法档案的建立主要是为了规范执法行为,是我们通过调研之后提出的。具体地说就是每一个案件都要有一个系统记录。目前这些记录还停留在文字记录的形式阶段,但也有一部分实现了数字化的电子文本。

  讯问录音将推广到基层

  【报告内容】在执法办案方面,逐步推行自侦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等制度。

  【本报提问】全程录音、录像的作用是什么?目前的进展情况如何?在推广中有什么困难?

  【权威解读】全程录音、录像主要是起到两个作用:一个是使检察机关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更加规范化,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办;二是有利于固化侦查预审中的证据,规范证据。

  目前,在北京只有朝阳开始推行全程录音、录像制度,今后还要继续推广,最后达到基层检察院。

  在推广中面临的困难主要是一些设备投入、技术手段不足。因为各个区县的情况也不一样,要全部实现还得有个过程。

  干警突破案件能力需加强

  【报告内容】全市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与首都的特殊地位相比,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方面是职务犯罪主体多元化、犯罪手段隐蔽化、案件线索减少的新形势,职务犯罪发现、取证、认定难度越来越大,干警侦查和突破案件的能力亟须加强。二是面对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强烈愿望,诉讼监督工作还相对薄弱,迫切需要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以及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有更大的改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也诚恳希望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机关的监督。

  -其他内容

  健全案件质量评价体系

  【报告内容】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本报提问】在工作当中有哪些具体举措?

  【权威解读】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审查逮捕和起诉标准,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健全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推行案件质量复查机制,确保了批捕、起诉案件的质量;在坚持“严打”方针的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依法不予批捕和起诉,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积极开展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转化和挽救工作,妥善处理涉及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矛盾的案件,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完善重大案件介入制度

  【报告内容】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

  【本报提问】如何加强这方面工作?

  【权威解读】依法纠正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案不查、不该立案而立案”等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

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立与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席制度,完善了重大案件介入制度,促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全年共受理专项立案监督案件线索165件,监督立案18件23人;依法追捕到案32名应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追诉了22名应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意见25份、检察建议102份,纠正了侦查活动中违法取证、违法讯问等问题。

  办案须听嫌犯辩解

  【报告内容】便民

维权工作不断深入。

  【本报提问】如何加强这方面工作?

  【权威解读】坚持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制,推行立案时、结案后同当事人“两见面”制度,提高了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效果。针对部分群众申诉难、来访不便的情况,主动送法上门,切实方便群众来信来访。实行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听取辩解告知书》制度,特别是对存有疑点、特殊类别、犯罪嫌疑人要求讯问、侦查活动可能违法等四类案件,要求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听取犯罪嫌疑人辩解,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郭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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