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计划审议通过12件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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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15:0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俞杨 周侠)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林涛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计划审议通过12件地方性法规。 2005年,省人大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620件(次),已按规定程序及时交由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并加大了对重点问题的督察力度;批转有关机关办理人民群众申诉、控告和检举820件,其中有43件要求有关公安司法机关予以复查,并限期报告结果。截至20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52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省人大常委会去年审议通过的14件地方性法规,件件合乎民意,如事关广大群众生命财产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指导农民奔小康的《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群众饮水安全的《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还有《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等。 在今年立法计划中,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计划审议通过12件地方性法规,并及时审查批准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法规。在立法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对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采取公布草案、征求意见和组织立法听证等方式,广泛吸纳民意。 相关专题:2006全国各地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