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收到联名议案85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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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10:16 云南日报 | |||||||||
至19日12时议案截止时间,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85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建议将其中7件列为议案处理。 立法议案比往年增多 与去年省十届人次三次会议收到112件议案相比,今年大会收到的议案减少了近20%
梁公卿介绍说,议案不但要求由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所提内容还应当是属于人民代表大会或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情,一般是关系到立法及重大事项的决定。在85件议案中,立法方面的议案比往年增多,代表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修改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议案有18件,占议案总数的21.2%。“这意味着代表们从依法治省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意识增强了。”梁公卿评价说。 7议案列入处理范围 据了解,议案审查委员会于19日晚召开了会议,对各委员会提出的初审意见进行了认真审查,建议将85件议案中的7件作为议案处理。其中包括:单瑜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进行执法检查的议案》;唐云泽等2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议案》;周跃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在滇开发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的议案》;李树清等2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云南省中西医条例>执法检查并适时进行<云南省中西医结合条例>立法的议案》;邓小礼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议案》;李有明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云南省杞麓湖管理条例>的议案》;陈志芬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云南省星云湖管理条例>的议案》。 除了这7件列为议案处理外,其余78件将根据其内容,建议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大会期间收到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依法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同时将答复内容向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反馈,以便进行督促和检查。 实习记者 杨 茜(春城晚报) 相关专题:2006全国各地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