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连生当选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05:3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靳李 杨周)昨日,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员的辞职请求,并进行了选举事宜。 请求辞职的人员分别是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发荣,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国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文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志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潘连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文宣。
据悉,因上述同志任职年龄到限,他们向本次大会提出了辞呈。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主席团将各位同志的辞呈和关于批准其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交各代表团进行了讨论,并提请昨日的大会分别表决通过。 昨日,经过大会投票选举,潘连生当选为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张涛、邱世杰、雷生辉、卫华当选为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胡太平当选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其中,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当选决定还需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此外,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张涛、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选邱世杰。 潘连生简历 男,1945年11月生,江苏常熟人,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6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西安市有色金属冶炼厂技术员,西安市工业交通办公室宣传处、科技处干事,西安市政府办公厅秘书,西安市委政策研究室工交城建处处长,西安市体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西安市经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主任、党组书记,铜川市委书记,1995年11月任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中共十四大代表,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省十届人大代表。 相关专题:2006全国各地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