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春节严查12种促销行为4种停车乱收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16:0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廖雁)市发改委把12种商业企业促销价格行为和4种机动车停车场乱收费行为,列为春节期间的严查重点。 促销活动的内容、期限、范围、条件、告知事项等公布后随意变更、终止或以最终解除权为由任意解释;降价、折扣、返券、赠物促销活动所依据的标价非本次活动前一次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价格等12种行为为商业企业促销不正当价格行为。
另外市发改委提醒消费者,路侧停车收费不执行按半小时计价标准收费;事故车违章车停车场对进场车辆每小时按10元至30元的标准收费;小型车按大型车收费标准收费;个别居住小区未执行不满1小时不收费的规定等,这些都属于停车乱收费的具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