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做好春节安全监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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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13:5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23日电 针对上一阶段的全国安全生产情况,国家安监总局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 国家安监总局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总局1月4日视频会议的部署,要加强交通、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管。针对春运期间交通运输流量大幅度增加的情况,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单位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加大治理车船超载、超限、超速的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运输车辆和船舶,确保春运期间安全。 二是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旺季,要落实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措施,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等违规生产。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查处无证照小作坊非法生产销售现象,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对商场、市场、宾馆、酒吧、网吧、文化庙会等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消防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管理混乱、未建立有效地防灭火应急预案,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责令整改,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