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天一怒为讨薪砸坏新房被拘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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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16:33 民主与法制时报 | |||||||||
□胡海容 装修民工吴某因工钱数额与包工头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将东家新装修的房屋敲坏。近日,上海市杨浦区法院以故意毁 坏财物罪一审判处吴某拘投两个半月。 初中文化程度的吴某从江苏老家来沪后,即当上水泥工,为他人装修房屋。2005年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杨浦区检察院指控 的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吴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故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吴某拘 役二个月十五天;没收犯罪工具。 年关将至,又到民工讨薪回家过年时。在此提醒广大外来务工者,一是在工作前最好签订书面协议,以免日后发生纠 纷时说不清;二是发生纠纷后,也要依法维权,更不能一时冲动做出过激之事。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