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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严查跑官要官关键要确保权为民所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4日01:46 东方早报

  1月23日,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以少有的联合新闻发布会方式,通报了一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搞非组织活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件,引起公众高度关注。

  21世纪最贵的是人才,许多公众都熟知这句银幕流行语。中央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明确提出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而各级领导干部,则是位高权重的独特人才群体。中央
两大部门选择在此时再次强调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直接针对今年开始的全国地方各级党委分批集中换届。这无疑是涉及未来全局发展的重大组织人事安排,各方面当然要慎重对待。而此前事实表明,种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不正之风,在各级党委政府选人用人中并不鲜见,在有的地方或部门,“跑官要官”等恶劣行径大有从隐秘走向公开之势,极少数滥用权力者甚至明码标价“买官卖官”,中央再不严查并有效制止,这类毒瘤蔓延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两大权威部门联合发布有关情况,就是要重申:中央高度重视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有决心和能力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比如这批案件的查处与公开批露,就是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深入治理“跑官要官”等问题的重大成效。结合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来看,我们认为,中央严查“跑官要官”等典型案件,绝不只是喊喊嗓子、做做样子,而是要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动真格,让更多可担当责任的好干部走上恰当岗位。

  严查并惩治“跑官要官”,既是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也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基本前提。根据中央“

十一五”规划建议,其核心就是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对比如此清晰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规划和要求,“跑官要官”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当然是背道而驰,非根治不可。

  不过,这并非中央第一次就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表明态度。细查1980年以来的中央表态和文件规范,有关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和晋升程序等,内容极其丰富全面,条款极为详尽严格。但引人深思的是,“跑官要官”却屡禁不止,“买官卖官”仍屡见不鲜,“害命谋官”等个别极端事件更是令公众触目惊心。这些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作奸犯科,在极少数地方或部门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也反映出我们现行干部职务晋升制度设计上存在着一些根本缺陷,干部职务晋升的良性竞争环境远未形成,而这就需要从制度创新的角度寻找解决之道。

  很多人已经注意到,起草历时5年、反复修改14稿的中国首部《公务员法》,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实施。其中直接涉及如何将干部晋升制度化和法律化,通过强化法治来净化干部晋升竞争环境,也就是要以新的制度设计,根本改变“跑官要官”等选人用人陋习。当然,这样一部新法律,在实际施行过程中,也还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深入地分析,要真正解决“跑官要官”等组织人事纪律方面的不正之风,自然需要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比如,如何通过更合理地划分任免权,制约一把手或少数人在选人用人上的过大权力,如何探索建立干部任免提拔的连带责任追究机制,等等,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涉及面极广的复杂系统工程,也都需要用更长时间以营造深化改革的恰当氛围。

  由此我们需要有更充分的心理准备,更清晰地认识到“跑官要官”等选人用人陋习的危害,看到其在短期内难以根治的深层原因。同时更要顺应深化改革的时代潮流和民意倾向,真正贯彻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原则,通过制度设计避免权力被滥用,真正确保权为民所用。那么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各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并不难解决,一个更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也可以形成,至于从今年开始的地方各级党委换届,将因此进行得更顺利。早报特约评论员 木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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