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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称社区卫生服务投资主体没有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2:42 中国网

社区卫生服务的投资向社会开放,投资主体没有限制,但必须是公益性质。

  [《新京报》记者]:我想问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我们这次推行的社区卫生服务是在全国推行还是在不同的省市试点?第二,社区卫生服务的投资和向社会开放,是社会资本可以控制,还是由政府和社会共同投入?第三,现在农村的乡镇医院的投入也非常的不足,这一块,我们国家的措施是由政府来投资还是社会投入?

  [毛群安]:第一个问题,国务院作出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我刚才讲过,是大多数城市开展,但是,在一个城市内部也不平衡。国务院的“指导意见”对各地发展城市卫生服务是有目标的,毫无疑问在全国推行。

  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这个是媒体关注的,也是很多人关注的。在“指导意见”里明确规定,社区卫生服务必须按照公益性事业单位来运行,欢迎社会资金的加入,至于你说的投资主体,这个没有限制,但是,必须是公益性质。如果社会力量投资公益性社区卫生机构,我们欢迎。关于农村医疗服务,因为在前一段的报纸中我们注意到,大家有一些意见,好象说我们对整个医疗卫生发展的整体思路没有给大家做一个介绍,面对“

十一五” ,我们在医疗卫生服务方面,我们的战略部署,第一是农村,第二是城市社区。

  农村的卫生工作发展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观目标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国家对农村卫生投入力度近年来不断加大,已经启动了农村卫生的基础建设规划,加强乡镇卫生县医院、妇幼保健医院等农的医疗机构建设。同时,对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做了支持。今天的“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是整个农村卫生工作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不是一时性的,要通过三年建立一个长效机制,要调整城乡的不合理状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既直接为广大的农村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同时还有非常重要的职能,提高农村的医疗服务水平。在材料里讲到,城市医生到农村去,他们会把先进的医疗技术传授给农村。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是,在“十一五”期间,我们要把合作医疗工作全面铺开。按照国务院的决定,建议今年逐步扩大,到2008年基本上在全国普遍推行,在农村逐渐推行合作医疗。从2005年中央政府对参与合作医疗的农民增加了投入的力度,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这项制度会不断完善,相信在这部分的投入会越来越大。从制度上、医疗服务的基础条件、人员队伍这几大方面,农村卫生会有一个明显的变化。

  [记者]:我想问一下,目前的社区大家不愿意去,大医院拥挤,最主要的原因是社区医生的能力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根据我的了解,这个问题的产生是和我们医生的培养制度有关系的,

卫生部在这方面有一些什么样的新措施?

  [毛群安]:社区卫生服务这件事情能不能做好,非常重要的一个制约因素就是合格的全职医生。按照数字来看,我们需要10万人,但是真正按照规范化培训的就是几千人,这个需要一个培养的过程。作为卫生部我们会加大这方面的力度,这在国务院的“指导意见”里有明确的规定。

  在这里我解释一点,老百姓对社区医生不信任,我认为需要两方面的工作,一,毫无疑问,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我们要加大培训社区医生的力度。为什么需要培训,就是社区服务不同于医院模式,看起来都是医生,但是在社区工作和医院确实不同,基层医院换成社区服务,不是简单的把牌子一换,昨天是街道医院,今天是社区服务站。在国外社区医生叫全科医生,什么意思,就是知识面要求全,你要对辖区里面的老百姓的常见病了解,而且对大病早期发现。所以,对社区医务人员的培训是我们下一步的重要工作,这是一方面。第二,在这里提醒公众应该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模式有所了解,对社区医生也应该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我为什么说这句话,根据我们的调查,现在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可程度不是很高,这跟我们发展初创阶段有关系。但是,有些居民认为,社区医生是在小医院,水平和大医院差别大,从心理上、观念上对他的信任度就不高。大家要知道,他服务的内容和模式和大医院不一样,是另外的服务模式,他能做的事大医院的医生做不了。所以,我们必须让公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模式要了解、要理解,告诉他到社区服务机构服务的模式不同于医院。很多医生在社区服务,觉得居民对他们不信任,这种不信任的态度直接会影响到医患关系。所以,这很重要,需要媒体做一些引导,让公众对社区服务的模式了解,对社区的医生给予理解。他们目前同样都是医生,但是他们工作的条件,他们的待遇要比大医院差。他们能够从事这种服务,为居民提供经济有效、便捷的服务,我们要给他们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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