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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没有回避人事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0:38 南方新闻网

  “我并没有回避人事腐败”

  □本报记者 何海宁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的发言中提到了“依法搞腐败”,引起了外界的关注,为什么基层会出现这种现象?

  路志强(以下简称路):就是权力运行不规范,现在行政权力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按说国家行政人员,特别是行政领导,你的权力必须是法律授予,现在很多情况是,自己给自己设定权力。

  比如应该下属管的事,他一句话就拿过来了:“这些事情以后要经过我批准啊”,进而形成制度了。如果按照依法行政的话,这都是不合适的。

  记:有人说你在行政十弊中回避了人事腐败这一项。你是主管人事组织的常务副书记,是不是在回避这个问题?

  路:我不是回避这个问题,而是这个问题很敏感。不可否认,在组织人事上也有腐败,但是这个问题很复杂。本来这个人能力也行,应该上。但是他害怕被别人挤掉,就请了领导吃了一顿饭,这在现实生活中也是比较普遍,你说这就是买官卖官吗?有些人水平不行,民主推荐也不行,领导硬是把他弄上来了,老百姓认为是腐败,但这也可能是领导认识问题。这个问题很复杂。

  记:您提到的“依法搞腐败”,主要体现在哪些领域?

  路:我接触最多的是法律授权的一些惩罚性规定,这里自由裁量权比较大。比如环保超标了,我可以罚你1千到1万都行。那么我一旦抓住就按最大额度罚,拿着法律条文在你面前一念,你害怕了,赶紧找人,请吃饭、送礼。罚1万就变成了罚1千。这样他也不违法,都是依照法律条款罚的,这就是依法搞腐败,利用法律的自由裁量权搞腐败。

  记:你碰到这些问题如何解决?

  路:碰到这些问题,我的办法就是不违反大的原则,下级服从上级,副职服从正职,从大局出发,不计较个人得失,这样很多事情就过去了。不要为权力、名利去争。把这些东西看淡一点,忍忍就过去了。有些人非要把权力看得很重,非要跟别人争抢,我觉得没有必要。我在工作中考虑更多是的义务和责任,而不是如何来行使我的权力。

  记:你作为一个下派干部,你觉得在基层工作有哪些比较掣肘的事?

  路:也有,但是不多,总体来说行政氛围还是比较好的。困惑的东西,说来说去,还是行政权力没有明确的界定,这个社会太复杂,有些事情按法治来看确实很不适合,但在基层也就这么干,久了大家也就默认了,依法行政确实必须加大力度,但有一个漫长的过程。

  记:你在榆林做得最满意的事情是哪些?

  路:我在榆林做的最大的事情就是石油清理整顿,以前是私人经营的,后来国家要求收回来。我花了两个月时间,把 4600多口油井都收了回来,花了12亿。这个事情闹得很大,许多北京的专家都支持他们,我的压力也很大。2005年省上要从地方收回来,我们报了50亿,评估下来至少有二三十亿。

  记:你如何评价?

  路:比如收回油田这件事,上级一再要求收回,如果不收就要追究领导责任。我做的事情都是按法律办的,是维护法律尊严、政策的尊严,所以我觉得干的是一件正义的事,处以公心,同时也体现了爱心,所以我心里也比较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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