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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源县工商局下发红头文件强收商户保护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22:51 央视《焦点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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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2月20日播出“湖南桃源县工商局下达罚款任务强收商户保护费”节目,以下为节目实录:

  主持人;工商管理部门对各地工商户征收管理费,该收多少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但
是有观众向我们反映说,在湖南省桃源县,县工商局今年征收的个体工商管理费和往年相比,数额莫名其妙的翻了几倍,工商局还把收费指标分解到了基层工商所,甚至有的工商所还对工商户收起了所谓的“保护费”。《焦点访谈》的记者赶到桃源进行了采访。

  解说:

  桃源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今年元旦春节过后,桃源县的很多工商户都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们收到了一张由桃源县工商局开具的非税收入核定通知书。

  记者:

  管理费怎么收的?

  吴昌春 湖南省桃源县个体工商户:

  2004年的时候开始向我们收的200元,我们都交了,2005年就涨到400元了,今年要800元,我们都扛住了,我们没交。

  记者:

  去年你这个店收多少?

  陈梅初 湖南省桃源县个体工商户:

  100元。

  记者:

  今年呢?

  陈梅初:

  今年400元。

  解说:

  在桃源县工商局向个体工商户开具的非税收入核定通知书上还有一项收费,是防洪保安基金。

  吴昌春:

  还有500元的防洪保安基金。

  记者:

  防洪保安基金去年交多少?

  吴昌春:

  去年只有100元。

  解说:

  在桃源县县城的一些街面上,记者随机调查了十几个商户,他们的个体工商管理费和防洪保安基金,较以往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湖南省桃源县个体工商户:

  往上涨。

  记者:

  涨得厉害吗?

  湖南省桃源县个体工商户:

  去年我是交的100元,今年涨了50元,150元。

  湖南省桃源县个体工商户:

  我们去年只有60元,今年涨到120元。

  解说: 在桃源县工商局漳江南区工商所,记者看到了几份2006年个体工商户订费审批表。

  记者:

  这个去年是260元,今年400元;去年是150元,今年300元;这个还是平;这个是去年130元,今年300元;这个怎么涨这么狠呢,去年是200元,今年1000元。普遍都是涨了。

  解说: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规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费,从事购销活动的按营业额的0.4%到1.2%收取,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成倍增加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营业额成倍的增长。但是在记者采访时,不少个体工商户都说,自己的营业额并没有大幅度增加,相反有的还在减少。

  陈梅初:

  工商管理费该交的确实应该交,但是你一下翻了四倍,我的营业额是同样没有上涨,我还下降了,现在街道搞成这个样子,营业额下降了,你一下翻了四倍,人家接受不了。

  湖南省桃源县个体工商户:

  如果我的生意好,营业额增加了,涨一点不要紧,现在生意不好做,一般的街上都没有人,它是没有道理的涨。

  罗桃明 湖南省桃源县个体工商户:

  来了三四个工商局的,把单子一下,今年你必须交这么多。解说: 营业额没有增加,而个体工商管理费却是翻番上涨,这让桃源县的广大个体工商户十分苦恼,相当反感。那么桃源县工商局为什么这么做?这么做的根据又是什么呢?

  许传美 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局长:

  这个调整幅度,我们过去桃源县起步比较低,这个基础工作也比较薄弱,在收费的额度上面,前几年采取是支持和扶持的态度,这几年初步规范以后,我们桃源县的经济发展已经到了一定的水平。2006年与2005年同期相比,我们是上升了17%,总额,有的户可能多一点。

  解说:

  按照许局长的解释,桃源县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过去是收低了,那么实际情况是这样吗?随

  后,记者又到桃源县城漳江南区和漳江北区两个工商所进行了采访,在那里记者得到的却是另外一种回答。

  黄祝军 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工作人员:

  我们工商局把收费罚款任务与工资、奖金、福利挂钩,完成任务的就发满工资,完不成任务的就按比例扣发工资。不收取很多的管理费,也就是说不罚很多的款,那么就不能保证你的任务的完成,也就不得保证你工资的足额发放。

  罗显云 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工作人员:

  我们为了完成任务,这个任务我们不可能从工资中拿,再说工资也填不满,就只能到个体

  户头上一户一户的压,不压不行啊,我们是大大超过了标准。

  记者:

  多收人家的管理费了?

  罗显云:

  对,是这样的。

  解说:

  原来,2005年1月,桃源县工商局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向全局各基层单位下达了收费罚款的目标责任任务,并要求各基层单位把任务分解到组到段,各组、各段又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身上,如果完不成收费罚款任务,就按没完成工作量的20%扣发个人的工资。

  记者:

  去年分解到你个人头上有多少任务?

  刘建平 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工作人员:

  我是两个人六万元。

  记者:

  去年你完成了吗?

  刘建平:

  没有完成。

  记者:

  扣你多少工资?

  刘建平:

  扣我3590元。

  陈庚生 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工作人员:

  去年分解到我头上的任务是五万六,我实际完成了四万六千多,我们一个组,我差一万块钱的任务,按照规定来讲,我是扣两千多块钱。

  解说:

  采访中,桃源县工商局的部分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05年全局因为没有完成收费罚款经济指标,被扣发工资人员的名单。在编210人有80人名列其中,被扣金额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其中最多的扣工资8020元,被扣除了全年收入的将近一半。今年,桃源县工商局又向各基层单位下达了收费罚款经济指标,而且任务更加繁重。

  黄祝军:

  我们是千方百计去完成征收的任务,办法其一就是在年初的时候,给个体工商户多下管理费,比如收取的防洪保安基金,如果去年一户收100元,那么今年为了增收,我们按照每一门面100元,如果有两门面,就收200元,有三个门面收300元,依此类推。

  解说:

  桃源县工商局漳江南区工商所刘益清,是今年负责征收本节目前面出现的一家贸易商行管理费的工商人员。

  记者:

  这个依据是什么呢?

  刘益清 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工作人员:

  因为我们这个管段在去年没有完成任务的基础上,还加了12万元,加12万元我们就必须要加,不加的话,去年我们这个管段都扣干部职工的工资。

  记者:

  它的营业额有没有增加,这个你们做过调查吗?

  刘益清:

  那我们不知道增不增加了。

  解说:

  连个体工商户营业额是否增加都没有弄清楚,管理费却成倍增加。

  刘益清:

  我们去年,刘丽是80元,2005年,今年是580元。

  记者:

  这一户?

  刘益清:

  刘丽。

  记者:

  她接受吗?这580元。

  刘益清:

  她不接受没有办法,我们要采取措施,要她接受啊,强迫她接受,不接受我们就任务完不成,就扣我们的工资啊。

  解说:

  据了解,今年桃源县工商局下达的包括罚款在内的各项收费总额又比去年增加了200多万元。对此,不仅桃源县广大个体工商户反应强烈,县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也有意见。

  刘建平:

  国家三令五申,行政执法部门不能够与经济指标挂钩。

  霍方森 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工作人员:

  罚没不能以硬性指标下到个人,作为我们办案人员来讲,我肯定不能行者够无中生有。.

  解说:

  其实早在2000年国务院就有明确规定,不允许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收费指标。

  记者:

  你们出台这样的文件依据是什么?

  许传美:

  这个依据根据我们年初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来确定的,这个目标任务按照我们工商内部的管理,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这个任务仅仅是我们数字的量化。

  记者:

  罚款这种,如果你给它下经济指标,这样做有没有可能不该收的费收了?不该罚的款罚了?

  许传美:

  这个不可能,他没有权力,也没有权力减免,也没有权力多收。

  解说:

  尽管许局长不这样认为,但是记者在调查中,从个体工商户那里还是听到一些工商人员存在的其它乱收费、乱罚款的情况。

  罗桃明:

  营业执照过期了要更换,更换按道理说,这个只能交工本费,或者,两个人到我们这里来收的,整个收了300,我们两个还有隔壁一个,他也收了300元,没有给我们任何手续。

  解说:

  在老白贸易商行,桃源县工商局执法人员还让工商户吴昌春交过一笔所谓的“保护费”。

  吴昌春:

  他一般开口开得很大,有的要1000块。

  记者:

  你实际上交了多少?

  吴口:

  我实际交了500。

  记者:

  什么叫保护费?

  黄祝军:

  保护费就是说,我一年之中,从你个体户当中收一定的资金,你这个个体工商户有

  了什么事情,我们工商人员就可以为你说话,为你撑腰。

  李大兴 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工作人员:

  有违法行为,你交了500元或者1000块,你可以继续营运到当年的12月31号。

  记者:

  有这种情况?

  李大兴:

  有,这个是事实。

  记者:

  这个普遍吗?

  李大兴:

  比较普遍。

  解说:

  就是这样一个下指标乱收费的单位,今年年初,桃源县工商局作为200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还受到了桃源县委县政府的表彰。

  主持人:

  这些年,国家下大力气整顿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执法的公正与严肃。但是湖南省桃源县工商局违反国家的规定,随意确定收期费的数额,并下达收费的指标,对完不成任务的工商局工作人员扣发工资。这在侵犯个工商户利益的同时,也侵害了基层工商管理人员的权益。更有甚者,竟然向个体工商户收取所谓的“保护费”。这样的做法,恐怕就不仅仅是乱收费了。这样的工商管理人员究竟把自己放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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