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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化道德越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8:56 新民周刊

  群体化道德越轨

  农民能调动的资源有多少?改变命运的畸形途径一旦被正常化,形成传统就可怕了。在这样一个贫瘠的子宫上,你能指望道德附着健康成长?

  撰稿/杨 江(记者) 程礼红

  被削弱的道德判断

  “今天,我们在这里讨论枞阳的小偷村,也是被盗者对盗者的分析,我所居住的这个小区,很多人都有被盗的经历,因此,我们会对小偷有一种强烈的义愤,但我们发现,在小偷村是不存在义愤的,无论是盗者还是非盗的村民都没有强烈的羞耻感,这是为什么?”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于海作了如此的开场白。

  “道德分为道德认知、道德感与道德实践三个层次,盗窃是犯法的、不道德的行为,这一点在‘小偷村’,即便是盗者也是认同的,但在‘小偷村’,人们的道德感已经发生改变。”于海分析,“盗者认为,我不过是小偷小摸而已,社会上还有更多比偷还要严重的犯罪,比如,那些贪官是大偷大盗。而非盗的村民则认为,偷的是上海、杭州这些大城市的财物,跟我们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潜意识里,盗者与非盗者都认为那是另一个世界的财富。”

  “目前存在一定程度的城乡对立”,于海说,“‘小偷村’有人以这样一种理由为盗窃辩解:反正偷的是有钱人、城里人。”

  “所有做坏事的人都会试图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去罪化,把犯罪合理为自己的道德感所能忍受的程度。我们对小偷的义愤皆是因为小偷损害的是我们的利益,但小偷多不会把第三只手伸向乡邻,因此村民不会有强烈的义愤和受损感。相反,小偷要获得邻里的接纳,还会适当给予乡邻好处,比如递根好烟。”于海分析。

  如果一个人所处的环境都是小偷,那他的心态也会发生改变,在‘小偷村’,道德判断与道德实践已经分离,当小偷变为一种群体现象时,村民会产生这样的念头:大家都这么去做了,我不去,只有我吃亏。因此一旦有机会,村民就会加入盗窃的队伍,“这与腐败是一个道理,很多情况下,你还会羡慕别人(小偷)比你做得好”。

  “贪官不会恨贪官,老百姓却恨之入骨,因为他们都是腐败的受害者,盗窃也是这个道理。”于海说,“人的道德判断只有对自己不认识的人才会变得严厉。‘小偷村’接受采访的那个老者,多次强调偷盗是不道德的,但他也觉得自己整天青菜萝卜,人家却是大鱼大肉,看到人家抽好烟、盖

豪宅,他的心里会羡慕,这会削弱他的道德判断。”

  对歧视的一种反抗

  贫穷的确是滋生“小偷村”、“卖淫村”、“假僧尼村”的重要因素,贫穷可能导致多种形态的“并发症”,“小偷村”只是其中之一。但于海教授认为,贫穷并非万恶之源,贫穷只有与另一些因素结合才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畸形现象。比贫穷更可怕的是不公!于海分析,在一定的环境状态下,即便很富裕的群体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畸形现象,“社会发展不公平对人们道德感的摧毁是相当厉害的,成群结队的农民成为小偷较之成群结队的市民成为小偷要容易理解得多,因为他们是被城市遗弃、歧视的群体。”

  “问题就出在城乡分化、边缘化问题上。”于海分析,改革开放前,农村与城市这两个世界是隔绝的,彼此的道德感不会被颠覆,但现在农民进城,即便拿了工资,还是被边缘化,很多情况下都被歧视,“他们在城市产生心理落差,但当他们卖淫、盗窃回到农村,非但没有被边缘化,反倒有一种荣归故里的优越感。”

  “这对他们而言,也是对长期压迫感的一个补偿。”于海说,城市里的小区保安多是下岗工人,他们对业主很客气,但对农民工却很霸道,农民工成了让这些保安也“爽”一下的机会。

  但农民去找谁来给自己“爽”、给自己歧视呢,他们已经处于社会最底层,那么他们只能找发泄的对象,而这个对象首当其冲就是给他们形成压迫感的人。

  “人的情感力量是需要平衡的,他们的道德在农村能维持,但到了城市,在一些不公平的待遇下,就会崩溃。”

  无根的1980年代

  “小偷村”、“卖淫村”的主体都是18岁至30岁之间的男女青年,于海教授提到了“路径依赖”,“小偷村”是亲友带亲友,卖淫村也是如此,“只要有一个大姐大、一个先驱者,她逢年过节回农村,衣着光鲜,她当然不会说卖淫的艰辛,只会拣风光的说,因此,会有一批女孩子羡慕,然后踏上卖淫的道路。”

  于海说,对于农村青年,赚钱改变他们命运的机遇是什么?“我们发现,发廊里大多是农村的女孩子,当她们离开乡土,试图打工改变命运时,她们发现,那里留给她们的最便捷的路似乎只有这一条。”

  很多出来打工的农村小伙子都是高中生,他们都是有理想、有文化的,但就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下,他们到了城市会发现似乎也只有一条路,那就是卖力气。

  “这是一个对他们而言很辛酸、很无奈的现实,他们的道德感会因为社会发展机会的不公平而削弱。”于海说,“在一些不道德的社会分工下,弱势群体选择不道德的行为所遇到的自身的阻力是相当小的。”

  于海认为,1980年代的农村青年比他们的父辈问题还要严重,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民进城,这些青年即便不是在城市出生,也是在城市文化的影响下长大的,但他们身上却是洗不去的农村胎记,城市很文明,但这些似乎都与他们无关,城市文明似乎很难接纳这些孩子。

  “1980年代的孩子与城市是若即若离的,城市不是他们的根,或者说根若游丝,城市文明对他们的冷漠,也不断培养他们的失落感甚至是对城市的怨恨。”于海说。

  “春节期间,一批农村孩子回乡下时是怎样的心情?他们的根更不在农村,甚至他们会因为农村给他们身上打下的烙印由此导致他们被城市遗弃的遭遇,而对农村产生怨恨和羞耻感。”

  于海说:“这是一批无根的孩子,他们渴望回到城市,但城市的发展机遇留给他们的似乎只有那么几条狭窄的道路,在道德感失去平衡时,很容易走上男盗女娼的道路。”

  解决之道

  “小偷如果很容易被抓,比如出去20个人被抓十几个,我看还有谁敢继续盗窃,问题就在极少有人受到惩罚,法制风险太低,因此就形成了一个盗窃的风气,道德的集体崩溃,很多村民羡慕、蠢蠢欲动。”于海认为,在横埠镇,许多人已经把不正当的牟利视作正常,无非是从假和尚、假尼姑到盗窃花样翻新而已,“用一个抽象的名词概括,叫做基因遗传。”

  农村保留传统性是很强的,于海担心横埠镇会成为别的村的先驱,事实上,横埠镇周边乡村已经受到了这种“带动”。“农民能调动的资源有多少?教育的成本太高,没有几个农民能承受,改变命运的畸形途径一旦被正常化,形成传统就可怕了。在这样一个贫瘠的子宫上,你能指望道德附着健康成长?”于海反问。

  “光靠道德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他们一旦到了外部繁华的世界,不平情绪就会出现。一定要让盗窃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整顿不过是一阵风,是做给外界、做给领导看的,小偷无非就是在此时收敛点,我倒要看看,搞整顿能有几个人被真正处理?”于海说。

  警力不足的确是一个大问题,一些乡镇的派出所只有两个干警,盗窃行为得不到应有惩罚,小偷回到农村后不受任何阻力,甚至一些村干部也涉身其中。于海认为,最根本的还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让农民享有与城市平等的社会待遇,这并非指平等的经济待遇,而是让农民在城市找到合理的生存机会。

  “我也被偷过很多次,但我没有怨恨,更多的是理解与担忧。我们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个卖淫村、小偷村、诈骗村就这样复制下去。”于海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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