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死2人撞伤16人的深圳公交司机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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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2:05 新京报 | |||||||||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 记者 任笑一 周玉) 今年2月18日,在深圳南山区驾车撞人导致2死16伤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目前已被批准逮捕。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本月21日上午,在南山公安分局侦查人员的配合下,畏罪自伤后在医院治疗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接受了讯问,当日下午南山区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了审结报告,经审批后随即做出了以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昨日,记者还从深圳巴士集团获悉,该公司将对在“2·18”刑事案件中被刺伤的67路车队长李进军、因保护国家财产而被刺伤的67路驾驶员潘化清给予表彰,并分别奖励人民币1万元,同时集团工会也分别予以5000元奖励。 -新闻回放 18日下午14时02分,深圳市鹏翔公交公司司机刘某某因对工作安排不满,与车队长发生口角后,用刀刺伤队长抢走大巴,随后其驾车撞人,造成2人死亡、16人受伤,其中重伤者6人。现场人员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布警,在沿途紧追和拦截。肇事大巴沿途撞坏一些车辆,大巴被警方截停后,刘某某自杀未遂,被民警当场抓获。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