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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呼吁立法减轻学生负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22:0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记者许林贵、孟娜)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7日下午分组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众多委员提出要加大对学生减负的立法力度,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全面发展。

  首次提交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审议的草案已明文规定:“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形成德育教育体系,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这一修订旨在从立法上帮助
广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跳出“应试”、“分数至上”的困境。

  虽然草案已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为此次修订义务教育法的重点,但众多立法者在27日的分组讨论中表示,草案在这一方面的规定还不够。

  庞丽娟委员表示,对义务教育学校的上学时间草案应作出规定。“应有一条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的上学时间不得早于八点’。”她说。

  “中小学生睡眠严重不足。这已经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庞丽娟说,中小学生的上学时间普遍太早,在不少地方7:30上学,甚至7:10后就算迟到。学生常常做作业要到晚10点,早上6点多甚至5点半就必须起床。

  庞丽娟说,学习负担过重,而且中小学生普遍心理压力过大,紧张、厌学、忧郁等现象在中小学生中已非个别现象,“这严重地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

  李从军委员说,草案应明确规定要减少中小学课程负担,并明确学校不得在课程范围外开展教学活动。

  应试教育的体现之一就是当下各地的中学都被人为划分为“重点”和“非重点”两类。“重点”学校的师资精良、教学严谨,并向家长承诺中考高考“高上线率”。当然,要在“重点”院校就读,家长要缴一笔为数不小的费用。

  为此,此次修订草案已明确提出,各级政府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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