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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大代表称禁改限是开是开历史倒车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9:23 南方新闻网

  说吧

  关键词·“禁炮”

  在这次广东省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梁卫东等7名代表联名提交议案,提出了广东在全国“禁炮”形势动摇之际,当坚持高举“禁炮”大旗。因为“禁改限”是历史的倒退,不能
迁就不科学的“民意”(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05版)。对此,网友、读者反应相当热烈。

  代表提出“禁炮”建议,本无可厚非,但他们所依据的理由却很有反思的必要。

  允许放鞭炮就是历史的倒退?如果承认这一观点,就必须承认历史是经常发生类似的“倒退”的,且不说各地兴起的仿古建筑热,换而言之,我们依然在欣赏京剧是不是“泥古不化”呢?我们吃饭用筷子不用刀和叉是不是顽固守旧呢?我们重视家庭伦理、孝敬父母等是不是“封建遗毒”呢?

  其实,在是否禁止放鞭炮这样的问题上,我们实在不应该动辄扣个“大帽子”,也没有必要牵涉到历史是进步还是倒退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民俗的维持与否,以及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变化,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政协委员祁海有一段话说得很好:要不要“禁炮”不是民众和政府之间的矛盾,而是喜欢鞭炮的民众与不喜欢鞭炮的民众之间的矛盾。笔者还可以加上一句,是否“禁炮”根本不是历史进步还是倒退的问题,而是在今天市民喜欢以怎样的形式保留传统民俗的问题。大家喜欢在传统的民俗中寻找一点温馨的感觉,与历史倒退还是进步无关,至于用什么形式来传承这一民俗,是老百姓自己的事情,政府可以引导,但不应该干涉太多。

  奥一网网友孔门弟子

  网友拍砖

  鲜花

  没炮的年味更清新

  燃放烟花爆竹固然是春节传统民俗,但这些年烟花爆竹越燃越长越放越响,造成的问题也显而易见。噪声、

空气污染以及从爆竹作坊爆炸到燃放爆竹伤人,用“教训惨重”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我想,继承和发扬传统的春节民俗文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创新”,改变单纯的禁放思路是一方面,而辅以倡导文明新风充实活跃春节民俗,使年味也与时俱进,即使没有鞭炮但有文化的春节仍然可以称之为

传统节日,没有鞭炮的年味其实更清新——至少可以让我们多呼吸一些清新的空气,使我们拥有一个更清新的春节,难道不更该感到快乐吗?

  奥一网网友:马长军

  必定增加城市管理成本

  今年很多城市都对鞭炮“禁改限”了,这是政府从满足百姓需求出发对燃放烟花爆竹管理采取的策略,燃放烟花爆竹是最能体现年味的标志性符号,但随之而来的是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等弊端,无形之中增加了城市巨大的管理与运行成本。

  燃放烟花爆竹最为明显的是导致城市环境卫生严重污染,比如上海市除夕夜至初一清晨,爆竹垃圾1100余吨,超出了平时城市垃圾的好几倍。这样的“禁改限”实际是给城市管理与运行带来了无法回避的难题。

  奥一网网友:上海人在广州

  尊重民意不等于放任民意

  为了保证在城市里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警方和安监部门也派出了大量的警力来维护现场的安全,

医院也要腾出病房以便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消防部门整装待发,工商部门还要深入到一线进行查堵不合格产品的入市……

  任何事情在判断其是非时,都要观其是利大还是弊大。燃放烟花爆竹在由“禁”到“限”这个过程当中,政府在听取百姓呼声,面对多元化需求时,更多地响应了开禁者的要求了,而忽视了城市管理科学的实际要求。尊重不等于听从,尊重不等于放任浪费行为的泛滥,燃放烟花爆竹尽管是民俗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但这个环节让社会为其付出了浪费资源与导致人身安全面临威胁的代价,难道政府尊重民意就要让城市管理不堪重负吗?

  奥一网网友:闻一言

  臭鸡蛋

  “禁炮”损害权利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对人们权利的侵占。“爆竹声中一岁除”,中国人燃放爆竹的习俗已有了上千年的历史,并不是封建糟粕。当然了,任何权利和自由都是有界限的。权利是可以限制的,但限制本身也是有界限的,它决不能将这种权利的本质内容消除。重要的是,立法机关要对燃放的种类、数量、地点、鞭炮的爆炸强度进行限制,还可以在生产环节、销售环节方面进行限制。从而有效保障一部分人安静生活的权利。

  奥一网网友:睡猪

  为保留年味叫好

  过去禁放鞭炮,主要是出于安全和城市环境的考虑,但如果一味禁止,对传统民俗文化的传承并不利,要平衡两方面,关键要形成良性互动,一是加大宣传,培养市民按规矩办事的自律意识,二是城市管理者要制定各种更加科学实用的预案。疏导才有利于问题的解决,“禁改限”是政府管理理念进步的体现。

  奥一网网友:竹王

  不要因噎废食

  燃放鞭炮会造成伤人、火灾等生命财产损失,但这毕竟是个别现象,喝酒可能喝死人,也可能造成很多死亡事故,但没有禁酒令;吃饭也可能噎死人,但没有人不吃饭呀。

  奥一网网友:光然

  民意也分等级?

  代表就燃放鞭炮是否解禁一事郑重提出自己的议案,这是参政议政的具体体现,无可厚非。但代表的诘问却让人费解:“‘禁改限’叫得最响的理由是民意,请问是多少人的民意?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现代意识的人,都反对‘禁改限’。”

  笔者以为,这番话实在是有失代表水准。其一,第一句话应该问代表自己才是——你提议不应“禁改限”,请问这代表了多少人的民意?其二,我们权且不论是否“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现代意识的人都反对‘禁改限’”(请用证据说话),仅就以“文化水平和现代意识”高低来人为地划分“民意的高低贵贱”这一认识而言,就很成问题。请问代表,是否已创造此等“公式”——一个大学生或更高学历者之“民意”=N个低学历者之“民意”?如果连民意都能分个三六九等,请问还要民意何用?

  奥一网网友:徐文辉

  启事

  全国两会继续说吧

  广东省今年的两会结束了,南方都市报与奥一网联合打造的“两会说吧”也将休吧几日。3月3日,全国两会又将拉开帷幕,到时候,我们再继续“说吧”。

  休吧期间,奥一网的“两会说吧”将继续营业,如果你对接下来的全国两会有些什么建议、想让代表委员带着你的什么建议进京、对我们的两会报道拍点砖头,尽管说吧。

  希望全国两会“说吧”能继续得到广大网友与读者的支持。

  说吧地址:邮箱gdxw2004@126.com(请注明“说吧”稿件),网站:奥一网www.oeeee.com。

  雪峰评弹

  放不放鞭炮,和“历史倒车”无关

  外省100多个城市今年燃放鞭炮开禁,“鞭炮声中辞旧岁”,一个在北京的朋友在信中写道,“虽已人到中年,也忍不住买来鞭炮再作冯妇”。广东虽未开禁,但“禁炮”形势也摇摇欲坠。对此,7名代表在“两会”上联名提交议案,要求坚持高举“禁炮”大旗,认为“禁改限”是历史的倒退,不能迁就不科学的“民意”。

  记得以前“禁炮”时,“民意”拍手称快,认为是移风易俗,历史的进步。现在很多城市“解禁”,又有“民意”说是对传统的回归与尊重,是历史的进步。其实,我觉得,燃放鞭炮,纯粹是个传统习俗和个人喜欢问题,和“历史进步”或“历史倒车”没多大关系,和文化水平与现代意识也没多大关系。记者对市民的采访也说明,“禁”“放”两派都有理。那么,到底是禁还是不禁呢?哪一派意见才是大多数人的民意呢?光靠争论,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好的办法就是来个全市居民公决,谁是多数民意一目了然。最好的办法是搞个民意测验,至少可以实实在在地了解部分民意。比如,杭州“禁炮”后,《杭州日报》曾做了一次民意调查,结果有70%的受访市民支持“解禁”。

  当然,可能有人认为,即便是多数人的民意,也未必合理,还是不应该采纳。但是,多数决是民主的根本原则,我们的人大会表决议案,不就是按多数决的原则来通过的吗?少数人说了算,这还是民主吗?在这个意义上说,民意不存在科学与不科学之分,只存在多数与少数之分。但多数人同意的政策也可能会伤害到少数人的合法利益。外省的“禁改限”已经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办法,规定市民在指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燃放鞭炮,既照顾了喜欢燃放鞭炮者的“娱乐权”,也照顾了不喜欢燃放鞭炮者的“健康权”和“休息权”。

  何雪峰(本报评论员)

  (南方都市报)

  相关专题:2006年广东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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