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解读德国农民社会保险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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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10:03 新华网 | |||||||||
新华网柏林2月28日电综述(记者刘向) 德国拥有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法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达到了从业人员的约90%。在德国,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只有120万,但如果算上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饲料、农业机械、植物保护、化肥生产以及食品工业及食品批发零售业等,农业从业人员有近400万人,占德国总劳动人口的约10%。 在德国,农民的医疗、养老、意外伤害主要由专门的、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险机构—
农业社会保险联合总会发言人阿尔伯特·明茨对新华社记者说,目前大约有60万德国农民在联邦农业医疗暨护理保险联合会投保,尤其是个体农民及协助其务农的家庭成员。如果算上家庭保险范围内免费投保的30多万家庭成员,共有近百万人在联邦农业医疗暨护理保险联合会投保。投保农户平均每月支付保险金约300欧元。2004年,联邦农业医疗暨护理保险联合会收入总计20.6亿欧元,支出20.7亿欧元。支出主要包括:治疗费4.7亿欧元、药店的药品和医疗用品费3.3亿欧元,以及住院治疗费7.8亿欧元。 德国《农民养老保障法》对参加法定养老保险的人群范围作了明确界定,并对法定农民保险机构所提供的养老保险服务作了详尽规范。在投保农民丧失工作能力、进入老龄或死亡时,向参保的农民、配偶、家庭成员以及死者家属提供赔付。除养老金外,在面临劳动能力可能受到损伤威胁或劳动能力已受到损伤时,农民还有可能获得康复治疗及其他服务。此外,投保者还有机会享受国家补贴等优惠。 农业养老保险联合总会下辖9家以区域划分的法定养老保险机构。2005年,有近31万农民在农业养老保险联合总会投保,同时有约62万农民从那里领取养老金、身体伤残养老金和死亡抚恤金。 联邦农业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应对工伤事故、职业病和与工作相关的风险。在德国,农业从业人员有义务参加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邦农业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下辖8个地方农业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和1个联邦园艺同业工伤事故保险协会,通过专业技术督察官员监督事故预防条例的执行情况,并对工伤事故展开调查和对农民进行救护培训。 联邦农业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的管理机构是代表大会,其中,投保的农业企业雇主、农业企业雇员和家庭农业企业成员各占三分之一。代表大会同时还担负制定事故预防条例等任务。目前,德国共有168万农业从业及相关人员在联邦农业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投保。2004年,联邦农业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共支出了近8亿欧元的赔付金。 在德国的农民社会保险体系中,政府也扮演着重要角色,用财政支出维持着保险体系的正常运转。例如2003年,联邦农业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总收入为31亿欧元,其中养老保险费收入近8亿欧元,国家补贴了23亿欧元。政府当年对联邦农业医疗暨护理保险联合会的补贴也达到了11.3亿欧元。(完) 相关专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