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医院不得拒收禽流感病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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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0:18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医疗系统日前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按照规定,任何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拒收禽流感病人,并要求从现在开始所有呼吸道疾病患者在求诊时,均须戴口罩。 在目前的情况下,各级医疗机构将强化发热呼吸道病例预检分诊制度,对可疑病人要及时隔离。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王瑾方夷敏严慧芳何达志实习生康殷曹飞跃周淑华通讯员黄穗曾东强钟淑筠林婉 (南方都市报) 相关专题:禽流感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