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歌舞团团长李绍栋涉嫌贪污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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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02:49 东北新闻网 | |||||||||
晨报讯 (记者 王欢 实习生 王祯) 昨日,本报记者从相关权威部门获悉,集辽宁歌舞团、辽宁民族乐团、辽宁杂技团三团团长职务于一身的国家一级编导、辽宁省“德艺双馨”艺术家李绍栋,因涉嫌贪污、受贿两项罪名,于3月7日被正式逮捕。 据检察机关介绍,李绍栋涉嫌贪污受贿主要表现在,收受学生家长3万元好处费和与另一人去广州以购买服装名义开具假发票报销3万元两件事上。目前,李绍栋具体涉案数额等
“涉案金额不止6万元”,一位了解案情的相关人士肯定表示。在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的“外来人员登记表”中,记者发现一个细节,在3月7日上午10时许的登记中,有三位“神秘人士”———辽歌团长李绍栋的“朋友”来访,并找到相同的一位办案人。 “对不起,领导强调,任何人不得随便说出相关案情!”面对记者,皇姑区检察院的相关办案人统一口径回答! 圈内评价“有能力,但口碑不怎么好” “有能力,但口碑不怎么好”,许多认识李绍栋的人这样评价他。 据“辽歌”的工作人员说,李绍栋的头脑很灵活,上任之后创立了民乐团,更是凭着后来推出的《月牙五更》,让他在文艺圈里有了名气。2000年,他又开始搞晚会、任艺术总监,“连续搞了近百场演出,应该赚了不少钱。” 知情者称,李绍栋在“辽歌”时,曾逼走了一批老师和工作人员。提及离开“辽歌”一事,这些人苦笑着表示,“都不愿离开,但李绍栋的管理方法让人无法忍受。” 尽管关于李绍栋的说法很多,不过李绍栋在业务上的精通还是得到了部分人的认可,“他自己有想法,敢想敢干。” 据介绍,李绍栋从体操队员转变到舞蹈演员、演员,后期又在歌舞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取得成绩后的许多做法,让他失去了不少的人气。”圈里人如此评价李绍栋。 华商晨报特别报道组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