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借学雷锋名义炒作 雷锋发屋被责令更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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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02:13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 通讯员郭飞) 一家理发店取名“雷锋发屋”,3月5日免费为居民服务,但前天被通州工商梨园工商所责令拆除牌匾,因为“雷锋”两字不能作为企业或个体户的字号名称使用。 前天,工商人员无意听说“雷锋发屋”雷锋日免费服务的事情,随即赶到新华联,果然看到了“雷锋发屋”的牌匾。执法人员找到店主,经过调查得知,“雷锋发屋”是几天
梨园工商所执法人员介绍,“雷锋”两字不能作为企业或个体户的字号名称使用,禁止商家借学雷锋的名义,进行商业炒作,而且这家发屋还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名称,属违法行为,当即责令其拆除牌匾,改回原名称。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