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新闻 > 正文

商家借学雷锋名义炒作 雷锋发屋被责令更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02:13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 通讯员郭飞) 一家理发店取名“雷锋发屋”,3月5日免费为居民服务,但前天被通州工商梨园工商所责令拆除牌匾,因为“雷锋”两字不能作为企业或个体户的字号名称使用。

  前天,工商人员无意听说“雷锋发屋”雷锋日免费服务的事情,随即赶到新华联,果然看到了“雷锋发屋”的牌匾。执法人员找到店主,经过调查得知,“雷锋发屋”是几天
前才更换的牌匾,这家理发店去年2月办理的营业执照,但当时并不是“雷锋”这个名称。

  梨园工商所执法人员介绍,“雷锋”两字不能作为企业或个体户的字号名称使用,禁止商家借学雷锋的名义,进行商业炒作,而且这家发屋还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名称,属违法行为,当即责令其拆除牌匾,改回原名称。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