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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生状告大学称被强行驱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02:4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 40岁的杨先生诉称,他在中国政法大学求学第二年时,突然被告知“非本校学生”并被驱逐出校。杨先生要求中国政法大学颁发毕业证书,赔偿损失1万元。近日,昌平法院受理此案。

  杨先生说,2003年7月底他拿到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自考培训班的入学通知书。2003年8月24日,他缴纳了1.2万学费,开始了正常的在校学习生活。2004年10月28日深夜,学
校的工作人员“忽然把我从被窝里拽起来赶出了校门”,称其不是该校的学生。

  昨天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培训部李老师解释说,因杨先生一直不交第二学年的学费8000元,学校才赶他出校门。李老师说,当时辅导员曾多次打电话给杨先生要求他交费,但无法联系到,只能为他办理了自动退学。

  “即使没按时缴费,学校可以通知我补交,而不是直接把我赶出校门。”杨先生称他的学费一直是由父亲代交,父亲于2004年4月去世,他当时对是否已交了第二学年学费不知情,而学校也未曾有效通知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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