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呼吁建设电力高速公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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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04:44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 唐薇频)“一条特高压交流线路的输电容量是500千伏线路的5倍左右,而其综合线损率仅是500千伏线路的一半,是名副其实的‘电力高速公路’。”昨日,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粱又姿代表建议,建设特高压电网,以降低能源消耗,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输电容量5倍于500千伏线路
“超高压、特高压电网,与当前我国的骨干网架500千伏线路对比,具有长距离、大容量送电、大幅度降低电能损耗、提高电能利用效率的优势。而且建设一条特高压线路的投资不会超过两条500千伏线路的投资总和。”粱又姿代表说。 粱又姿谈到,通过特高压电网,不仅可以充分发挥我国西部能源集中的优势,大力发展大煤电、大核电、大水电基地,实现能源的集约化发展,还可以节约土地资源,缓解部地区的环保压力,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制订电力市场游戏规则 “电力从传统的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由过去的独家垄断经营、发供输配一体化分解为5大发电公司、2大电网公司以及多家办电、大小电网并存的格局。”粱又姿还就尽快修改电力法提出了相关建议,虽然管理层面发生了质的变化,但其管理制机和产业政策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管理阶段,“通俗地说就是穿新鞋走老路。”为此,粱又姿建议国家尽快制定有关电力市场的游戏规则,以维护电力市场的公平、公正、和谐。 “要尽快修改电力法,从法律上对执法主体、监管机制予以明确,对发、供、输、配等各个环节的权利、义务、职责实行规范。”粱又姿具体阐述说,应成立国家能源管理部委,负责我国有限的能源资源的科学配置和合理调节,为能源使用的高效、安全、节约、稳定提供组织保障。同时,要充分考虑建设超高压、特高压电网对现有发电企业的冲击,由此而影响的利用小时应按上网均价进行补偿;对水火互补的停机备用、调峰调频、要制定实行利益共享、补偿制度。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